关于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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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76/202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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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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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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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月12日在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保障支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4亿元,占预算的90.77%,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同),同口径增长25.0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27%,同口径增长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5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82.02%,同比增长18.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8亿元,占预算的48.34%,同比下降23.43%。支出完成60.81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94.27%,同比增长106.9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29亿元,占预算的90.03%,同比增长6.84%。支出完成49.89亿元,占预算的92.66%,同比增长13.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3万元,占预算的6.63%,同比下降71.31%。支出完成279万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19.68%,同比下降70.69%。

预计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73亿元,占预算的95.7%,同口径增长12.4%。支出完成177.04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87.22%,同比增长12.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78亿元,占预算的57.28%,同比下降26.51%。支出完成61.79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95.8%,同比增长75.8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96亿元,占预算的98.21%,同比增长6.69%。支出完成54.42亿元,占预算的101.09%,同比增长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43万元,占预算的47.84%,同比下降25.4%。支出完成666万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46.97%,同比下降47.68%。

(二)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11月底,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1亿元,占预算的82.76%,同口径增长48.4%。支出完成26.22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79.41%,同比增长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30万元,占预算的67.17%,同比增长2.62%。支出完成4.82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71.65%,同比下降34.0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61亿元,占预算的91.09%,同比增长24.1%。支出完成37.4亿元,占预算的94.36%,同比增长31.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支出完成155万元,同比下降69.9%。

预计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6亿元,占预算的87.06%,同口径增长14.63%。支出完成31.02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93.94%,同比增长7.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30万元,占预算的67.17%,同比下降12.23%。支出完成6.32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94.03%,同比下降25.4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21亿元,占预算的99.37%,同比增长7.27%。支出完成40.8亿元,占预算的102.93%,同比增长13.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占预算的76.92%,同比下降2.12%。支出完成500万元,占预算的64.1%,同比下降9.91%。

(三)2022年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11月底,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98万元,占预算的67.25%,同口径增长7.3%。支出完成8525万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63.65%,同比增长19.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25万元,占预算的160.5%,同比下降7.75%。支出完成1.13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97.46%,同比下降2.62%。

预计全年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35万元,占预算的71.78%,同口径增长7.16%。支出完成1.34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4.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25万元,占预算的160.5%,同比下降7.75%。支出完成1.16亿元,占调整及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4.76%。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年度预算尚在执行中,待年度结束省财政厅批复2022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

(四)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预算执行。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增,止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4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5.06%。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加强财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5亿元,同比增支25.35亿元,增长18.35%。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止11月底全市“三公”经费支出3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万元,下降3.2%。落实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制度,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部清理收回,全市盘活存量资金2.43亿元,统筹使用1.16亿元,重点用于民生领域及重要任务落实。坚决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全年预计化解存量债务14.6亿元,市县区未发生逾期偿还债务问题。

2.竭力支持经济发展。深入把握国家和省上政策导向,找准与我市发展需求的契合点,主动汇报衔接,不失时机抓项目、争资金,争取到位各类资金217.76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85.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7.3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55.35亿元,有力保障了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市县区统筹资金1.2亿元,支持中央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市累计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9.2亿元、办理缓税7840万元、减免“六税两费”6050万元,发放稳岗返还、留工培训、一次性扩岗补助等4266万元,有力保障了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安排资金1.32亿元,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科学普及,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

3.奋力做到保重解难。建立财政库款常态化管理和阶段性监测机制,健全“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机制,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止11月底全市“三保”支出74.42亿元,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市县区未发生“三保”风险预警。深入推进“一屏四城五区”建设,投入资金13.17亿元,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国家储备林、甘州区和临泽县EOD项目等重大生态项目,推动建设“一屏一带一廊一城”生态功能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定增长机制,启动实施首期规模1.6亿元的张掖市乡村发展投资基金,落实12.4亿元,支持全市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地。争取资金14亿元,重点实施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全力保障国家“应急使命·2022”高原高寒地区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处置。

4.倾力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预计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80%,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纵深推进优质均衡教育,支出25.78亿元,全面落实“双减”等各项教育政策,支持张掖第三中学、培黎职业学院二期、公办幼儿园等教育基础设施尽快建成使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排15.63亿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加快建设河西走廊(张掖)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河西区域医疗救治中心等重点公共卫生项目,着力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全域旅游业提质增效行动,支出4.08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旅游宣传营销、融媒体建设、航线培育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推进,彩虹城市建设特色彰显。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支出1.48亿元,支持就业创业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健全养老托幼等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累计发放救助、优抚资金6.4亿元。安排资金2.75亿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5.着力深化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市县区政府间财政体制。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共性指标框架及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对预算部门实施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及结果自评,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预计全年采购金额3.78亿元,节约资金1700万元,平均节约率4.5%。创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方式,累计核减投资额878.77万元,核减率4.91。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使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构建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骨干财源薄弱,收入质量不高;刚性支出较大,紧平衡特征明显;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红利还在持续释放,扩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重大政策集成落地,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更大机遇。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生产力布局和政策扶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力度加大,为我们对接承接溢出产业创造了更多条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四强”行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为我们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新材料和特色高效农业赋予更加强劲的动能。近年来我市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种子安全的功能地位更加彰显,加之实施“六大行动”,全市产业升级步伐加快,特别是抽水蓄能电站、新能源、新材料及装备制造等一大批产业化项目落地,必将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能,也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重要基础。

从面临挑战看,当前国内外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经济发展还面临不少不确定因素,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加,市级及部分县区政府法定债务率逐年攀升,举债空间相应减小,财政筹资压力进一步加大。总体看,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呈现紧平衡状态。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一屏四城五区”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坚持统筹兼顾、以收定支,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坚持结果导向、注重绩效,坚持系统思维、防范风险,着力强化财源培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稳健可持续运行。

(三)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建议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预计完成30.5亿元。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返还收入和结算补助等,减去上解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可安排财力95.0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95.06亿元,其中:人员支出59.01亿元,公用经费4.19亿元,还本付息及事业发展31.8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7.17亿元,增长24%。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7.1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48.57亿元,增长10.51%。支出59.12亿元,增长8.62%。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入1500万元,增长101.88%。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1500万元。

(四)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建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预计完成 5.36亿元,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等9.22亿元、甘州区上解收入4427万元、上年预计结转1.32亿元,预计可安排财力16.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6.34亿元。

(1)基本支出10.67亿元,占65.29%。主要是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9.22亿元;安排离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活动费、遗属生活费、医疗保险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7万元;安排机关运转经费1.05亿元。

(2)项目支出4.35亿元,占26.64%。重点用于生态建设、“六大行动”、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及安排预备费等方面。

(3)上年结转专项支出1.3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1.1亿元,增长28.96%。加调入资金1.45亿元后,可用财力2.55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2.5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业农村、还本付息、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等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33.24亿元,增长6.49%。安排支出44.29亿元,增长8.58%。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入700万元,增长16.67%。支出相应安排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保基金、解决改制企业历年遗留问题等支出。

5.其它专门类别预算安排情况。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预算2800万元,增长7.9%。支出相应安排280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60万元,减少55万元,下降3.21%。其中:公务接待费450万元,下降2.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0万元,下降0.82%。

(五)2023年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建议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15%,预计完成4580万元,加调入4000万元、稳定调节基金98万元、盘活存量250万元,预计可安排财力892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8928万元,分别是:人员支出1137万元,公用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7518万元,预备费1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企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及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提升改造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6218万元,加稳定调节基金1357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支出357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35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补偿等。

三、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政策“组合拳”,下好“先手棋”,切实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紧盯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信息趋向,跟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与现有税收减免、社保降费、公积金缓缴等惠企纾困政策相衔接,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及我市“十四五”规划安排,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做好先期入库196个项目的前期准备、评估遴选、审核申报等基础工作,加大争取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形成实物工作量,滚动做好后续符合条件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作用。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持续增加科技投入,确保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特别是民生领域资金分配、下达、拨付、预警处理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二)孵化培育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最大限度统筹财力落实市委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决策部署,支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着力构建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基地、氢能零碳产业园、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建设,聚力发展综合能源。加快推进国家级凹凸棒石、硅系、碳纤维等新材料产业,推动工业经济突破发展。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按照“接二连三、农头食尾”方向,积极推进玉米制种、中药材、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持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质增效。加快七彩丹霞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推进国家4A、5A级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支持彩虹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全域旅游产业夯实基础、丰富业态、扩容升级。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推动数字经济、会展经济、现代服务业聚力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以产业培塑升级发展促进财源建设良性循环。实施强县域行动,支持县区谋划储备一批新能源、新基建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政策奖补、升规奖励等方式培育壮大一批县域骨干企业,推动县域经济提档升级。

(三)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坚持把增收节支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内容,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努力做大收入盘子,保障发展财力需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深挖税收增长潜力,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紧盯国家和省上政策导向,加强汇报衔接,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转移支付、新增债券、改革试点,力争争取资金规模再提升,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持续增强。规范有序用好产业基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PPP等政策工具,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认真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对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落实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制度,按规定将难以支出的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

(四)优化投入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确保全市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40%。大力支持“一区一地”创建,推动现代种业、戈壁农业和农村产业提质增效。继续支持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零碳城市创建,支持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建设“一屏一带一廊一城”生态功能区。聚焦民生短板弱项,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80%以上,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落实落细普惠性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教育优先,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新增公立幼儿园、卓越高中、培黎职业学院、张掖市职教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建立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转换机制,加快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支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挖掘、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加快数字档案馆、数字图书馆、张掖奥体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支持平安张掖建设,稳步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细化监管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健全财力保障、审核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警监测,逐步建立“三保”支出长效保障机制,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审慎出台各类增支政策,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科学调度,确保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报告和分级响应制度,动态监测债务风险,形成“制度预防、源头管控、预警监测、应急处置”的全过程政府债务闭环管理链条。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动PPP项目规范运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深化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市县政府间财政事权关系。完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制度,支持肃南县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和市场化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推动财会监督和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围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维护良好财经秩序。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加快推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信息化的“数字财政”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提供财力支撑。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零基预算:是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以零为起点,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实际资金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进而确定预算项目和支出规模,实现综合平衡的一种预算编制办法。

6.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7.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指将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纳税人。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2022年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具体在实施范围上,4月1日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机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和小微企业实行退税;7月1日起,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大行业。

8.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9.三保:是指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财政资金优先保障的领域,也是政府必须坚守的底线。

10.盘活存量资金:是指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等多项措施整合财政存量资金,利用好现有资金,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

11.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创新举措。

12.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的一种管理模式,通过促使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预算额度内更多更好提供符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优化预算资源配置,提升预算支出绩效。

13.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14.国库集中支付:是指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5.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6.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审核,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财政监督行为。

17.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指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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