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0 17:4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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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2〕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全面客观总结2012年政府工作,深入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科学谋划了2013年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措施,明确提出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点工作、政府自身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发展意识,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3341”项目工程和“八个一”战略构想,牢牢把握率先实现转型跨越的主基调,全力打造宜居宜游首位产业,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好更快地落实,努力开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二、创新落实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进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再明确、再细化、再靠实,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方案,超前谋划、统筹兼顾,确保每项目标、每项任务都有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进度要求和奖惩措施,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切实加强县(区)和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提质增效。

三、切实转变作风,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干部职工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全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要全面落实“效能风暴”行动要求,大力推行“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工作责任,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督查督办、考核评价、奖惩问责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