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73/2021-0006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8-04 11:03:46
是否有效

出台背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要求,重点开展理想信念铸魂、核心价值育人、文明创建深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诚信互促、和谐宜居共建、公共安全提升、绿水青山守护等行动,全面对标创建,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落实城市支持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确保乡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市辖区内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大力弘扬文明乡风,积极开展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在行政村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在乡镇公共场所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确保乡镇、村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对标“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同时,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全局干部和广大群众进一步坚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意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筑牢思想道德基础,着力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努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时代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人文环境。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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