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201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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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76/202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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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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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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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张掖市财政局局长安国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张掖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全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并经省财政厅确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将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201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奋斗目标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不断强化支出管理,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努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财政收支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221355万元,占预算的112.51%,增长32.37%,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⑴税收收入完成134380万元,占预算的100.09%,增长18.15%。其中:

增值税17681万元,占预算的99.88%,增长23.02%

营业税53453万元,占预算的96.01%,增长13.17%

企业所得税9657万元,占预算的101.12%,增长24.35%

个人所得税3630万元,占预算的90.64%,增长2.02%。

⑵非税收入完成86975万元,占预算的139.19%,增长62.62%。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完成较好。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420万元,占预算的120.8%,增长53.97%

罚没收入9614万元,占预算的125.18%,增长40.2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6742万元,占预算的175.87%,增长114.8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861927万元、上年结余3982万元、调入资金10705万元后,决算总收入1097969万元。

支出:年初预算553702万元,加预算执行中的上级补助、调入资金、超收等增加535347万元后,变动预算为1089049万元。决算支出107885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9.06%,增长11.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99338万元,占预算的99.44%,增长16.19%;

国防637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53.13%;

公共安全40071万元,占预算的99.88%,增长12.46%;

教育174520万元,占预算的99.97%,增长8.63%;

科学技术7382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9.41%;

文化体育与传媒22533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3.89%;

社会保障和就业170708万元,占预算的99.14%,增长3.7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3209万元,占预算的99.39%,增长25.59%;

节能环保52670万元,占预算的99.66%,增长24.37%;

城乡社区事务39976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26.49%;

农林水事务226805万元,占预算的99.74%,增长6.94%;

交通运输28242万元,占预算的99.75%,增长56.23%;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9887万元,占预算的91.15%,下降33.6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3401万元,占预算的99.85%,下降29.6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6839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84.98%;

住房保障支出65013万元,占预算的99.37%,增长14.12%;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2615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9.45%;

其他支出8367万元,占预算的61.44%,下降48.91%;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62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增长111.12%(主要是甘州区列支偿还到期的中期票据3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84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16万元后,决算总支出1090263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本年消化赤字1241万元(市级741万元,甘州区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06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8956万元,净结余-1250万元,其中:累计赤字1386万元(市级500万元,甘州区8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103839万元,占预算144741万元的71.74%,下降40.61%,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517万元,占预算的94.59%,增长12.2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88万元,占预算的187.34%,增长62.3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252万元,占预算的173.96%,增长145.19%;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365万元,占预算的205.06%,增长313.9%;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49万元,占预算的106.98%,下降32.0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960万元,占预算的62.29%,下降49.8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779万元,占预算的190.34%,增长92.12%;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价格调节基金)1353万元,占预算的126.33%,增长31.36%。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140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425万元后,决算总收入149293万元。

支出:年初预算150439万元,预算执行中的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及超短收等调整因素减少2704万元后,变动预算为147735万元。决算支出13557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1.77%,下降34.76%(主要原因是甘州区和市本级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短收,支出相应减少),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941万元,占预算的100%,下降17.69%;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976万元,占预算的63.65%,增长57.0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92856万元,占预算的95.04%,下降44.55%;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334万元,占预算的93.99%,增长381.79%;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17万元,占预算的39.53%,增长2.96%;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0562万元,占预算的90.77%,下降11.3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9702万元,占预算的96.76%,增长218.83%;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1440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04.26%;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448万元,占预算的95.27%,增长1.09%;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293万元,占预算的68.2%,增长11.37%。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792万元、调出资金766万元后,决算总支出137132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2161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19338万元,下降34.22%,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教育收费),加上年结余11709万元后,决算总收入31047万元。

支出:完成23111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增长30.76%。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93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183733万元,占预算的113.45%,增长10.33%。分项目收入情况是: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72499万元,占预算的113.98%,增长5.44%;

失业保险基金6695万元,占预算的125.73%,增长25.4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1551万元,占预算的127.26%,增长33.01%;

工伤保险基金2610万元,占预算的137.3%,增长28.63%;

生育保险基金1552万元,占预算的131.97%,增长40.4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4700万元,占预算的101.48%,下降8.9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4126万元。占预算的108.14%,增长14.78%。

支出:完成166381万元,占预算的112.44%,增长14.78%。分项目支出情况是: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81545万元,占预算的114.53%,增长21.44%;

失业保险基金1757万元,占预算的118.24%,增长27.87%;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5630万元,占预算的116.05%,增长11.31%;

工伤保险基金3620万元,占预算的152.16%,增长19.16%;

生育保险基金198万元,占预算的114.45%,增长17.1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749万元,占预算的106.76%,增长10.8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1882万元,占预算的105.63%,增长5.77%。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604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478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904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46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00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149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0795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37074万元,占预算的115.32%,增长31.85%。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⑴税收收入完成21925万元,占预算的103.18%,增长25.26%。其中:

增值税3830万元,占预算的109.43%,增长31.57%;

营业税6924万元,占预算的91.71%,增长12.02%;

城市维护建设税3712万元,占预算的97.68%,增长18.33%;

城镇土地使用税1475万元,占预算的86.76%,增长8.3%;

契税5491万元,占预算的116.83%,增长42.73%。

⑵非税收入完成15149万元,占预算的138.98%,增长42.7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861927万元、上年结余2147万元、调入资金830万元后,决算总收入901978万元。

支出:年初预算84344万元,加预算执行中的上级补助、调入资金、超收等52574万元后,变动预算为136918万元。决算支出13188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6.32%,增长7.16%。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20728万元,占预算的98.76%,增长50.9%;

国防480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35.98%;

公共安全7941万元,占预算的99.37%,下降5.5%;

教育12726万元,占预算的99.61%,下降0.39%;

科学技术3142万元,占预算的100%,下降14.69%;

文化体育与传媒4886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2.63%;

社会保障和就业29118万元,占预算的99.15 %,增长18.0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084万元,占预算的94.63%,增长49.75%;

节能环保4971万元,占预算的97.74%,增长86.39%;

城乡社区事务4354万元,占预算的100%,下降21.11%;

农林水事务11466万元,占预算的97.72%,下降45.35%;

交通运输5913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5.69%;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1705万元,占预算的63.98%,增长19.3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323万元,占预算的99.54%,下降17.0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586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80.17%;

住房保障支出2509万元,占预算的88.44%,增长89.5%;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192万元,占预算的100%,下降46.07%;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4万元,占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4569万元,占预算的67.87%,增长160.4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1406万元、补助县区支出7654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0万元后,决算总支出898183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本年消化赤字7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95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4295万元(主要是年底部分项目指标下达较晚,未实现支出),累计赤字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24701万元,占预算25075万元的98.51%,下降32.16%。加上年结余62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425万元后,决算总收入62350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99万元,占预算的351.76%,增长264.63%;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221万元,占预算的140.7%,增长98.4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210万元,占预算的81.05%,下降47.5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09万元,占预算的236.36%,增长87.48%;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13万元,占预算的122.6%,增长17.88%。

支出:年初预算25075万元,加预算执行中的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及超短收等调整因素8397万元后,变动预算为33472万元。决算支出2649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9.16%,下降30.2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404万元,占预算的38.37%,下降11.3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16440万元,占预算的91.15%,下降50.0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107万元,占预算的94.17%,增长727.71%;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1440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04.26%;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98万元,占预算的85.73%,增长22.45%;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77万元,占预算的55.44%,增长20.45%。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补助县区支出28086万元、上解支出792万元后,决算总支出55376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974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12455万元,同比下降38.15%,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教育收费)。加上年结余7871万元后,决算总收入20326万元。

支出:完成16191万元,同比增长27.22%,全部为教育支出。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13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40620万元,占预算的112.16%,增长16.62%。分项目收入情况是: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9953万元,占预算的110.31%,增长14.22%;

失业保险基金2347万元,占预算的114.04%,增长13.3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419万元,占预算的118.61%,增长31.8%;

工伤保险基金514万元,占预算的112.97%,下降15.88%;

生育保险基金387万元,占预算的130.74%,增长31.19%。

支出:完成37317万元,占预算的106.75%,增长6.07%。分项目支出情况是: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8928万元,占预算的101.7%,增长5.75%;

失业保险基金155万元,占预算的25.29%,下降74.21%;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137万元,占预算的133.53%,增长12.25%;

工伤保险基金1043万元,占预算的204.91%,增长26.73%;

生育保险基金54万元。占预算的120%,增长14.89%。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市级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938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478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630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622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6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313万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使用情况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074万元,占预算的115.32%,超收4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安排人防易地建设费超收部分1591万元。

根据《甘肃省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人防部门按规定收取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建设的专项经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人防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用、借用和挪作他用,各级财政部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统筹调剂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年初预算收支1500万元,实际收入3091万元,超收1591万元全部安排市人防办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2.安排调整津补贴支出1033万元。

3.按新《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0万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备费年初预算500万元,安排县区抗旱救灾支出95万元,结余405万元主要安排了干部职工取暖费增支部分(调整取暖费共增支990万元,预备费中安排405万元,在新增转移支付补助中安排585万元)。

(五)市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情况的说明

据汇总的2014年部门决算反映,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83万元(含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预算单位调剂到“三公”经费支出的财政拨款,不含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658万元,下降2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8万元,下降44.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下降3.01%,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下降43.35%。

2014年全市财政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幅。各级财税部门积极主动应对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传导、组织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态势,强化措施促增收,突出重点抓征管,加强对重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控和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漏税行为,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48.07亿元和22.14亿元,分别增长19.95%和32.37%。二是项目资金争引力度加大。全市上下立足生态经济,狠抓政策机遇,围绕民生改善、强农惠农、环境保护、旅游发展、城镇建设等各个方面全力以赴争取项目资金,累计落实各类项目补助资金56.5亿元,比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10.54%。各级财政部门在坚持抓争取资金的同时,统筹安排超收收入,及时下达专项指标,加快资金调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9亿元,增长11.9%。三是民生投入持续增加。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修订完善了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从严控制差旅费、公务车购置、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省、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资金足额到位。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投入达到8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52%,增长10.98%。四是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预算定员定额体系,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深化,将所有财政资金、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除涉密单位外的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公开竞价处置腾空办公楼,拍卖收入2.8亿元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全市完成采购金额5.4亿元,节约资金4814万元,节约率达8.2%。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审计局对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反映,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14户(公用事业企业2户、粮食企业4户、文化旅游企业4户、竞争类企业(事业单位)4户),因市直国有企业普遍亏损,没有收益,无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5361万元。2014年市国土局出让华大房地产土地10427平方米,出让价款3151万元,已缴国库1000万元,欠缴2151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催缴。2014年出让中诚房地产公司土地6318平方米,出让价款5010万元,已缴库1800万元。由于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签合同,目前,国土局正在积极催收。三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缴未缴交易费81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时,将原属于各县区负责招投标监管的项目纳入市级招标,对交易费用返还暂未确定。2015年6月,该单位已将去年未缴的交易费上缴市级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国库直接支付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主要原因是①由于部分项目资金上级下达较晚,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进行了垫资支付,资金下达后,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了项目主管单位基建专户,用于偿还垫资;②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征地、苗木补偿、民工工资等支出,补偿对象较为分散,为方便管理,只能直接支付单位基建专户。③部分单位即是项目主管单位,也是项目的实施单位,根据直接支付的相关规定,只能支付单位基建专户。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五是社保专项资金闲置938.1万元。主要是再就业资金413.77万元,退伍安置费249.4万元,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156.59万元,军转人员生活费88.34万元,2009年自然灾害救济资金3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再就业、优抚安置等各类社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争取到位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大部分在下半年或者年末下达拨付,部分资金采取当年预拨下年度资金方式,由于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造成年末资金账面结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议省财政按照序时进度拨付资金。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审核专项资金,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三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既定目标,积极分解落实收入计划,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9亿元,占预算的53.03%,增长16.8%;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8.81亿元,占预算的53.52%,增长15.27%;财政支出完成67.98亿元,占预算的63.76%,增长16.24%,财政收支均超额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目标。

(一)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圆满完成“过半”任务

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宏观经济趋紧、矿山企业停工、工业产品销售疲软的不利局面,采取多种措施,紧抓收入不放松,财政收入圆满完成“双过半”任务。一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包县区”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每个党组成员分管一个县区的收入,深入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平稳运行、协调增长。二是建立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月碰头、季分析、半年小结的工作措施,及时召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收入形势分析会议,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衔接指导,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实行综合治税,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加大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抓大不放小,以小补大,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开展检查稽核,清缴企事业单位欠税,积极与国土、交易中心等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力度,对已经拍卖的土地,督促企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在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完成12.9亿元和28.8亿元,增长16.8%和15.27%。

(二)全力以赴抓落实,争取项目资金成效明显

紧紧扭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和省委、省政府实施“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机遇,围绕工业园区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一是多渠道及时搜集、整理上级投资政策信息,把握支持的重点和趋向,根据政策及时调整项目争取的方向,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项目论证考察、分析上报、争取落实。山丹石崖子水库改造、工业园区循环化建设等一些重大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全市累计争取项目补助资金34亿元,比上年增长28.13%;二是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清理甄别地方性政府债务,向省财政厅汇报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相关工作,争取到政府债券资金4.8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5亿元,置换债券1.3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74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和债务风险;三是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力做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过省上推荐、全国评审、现场答辩评判等环节,我市成功入围全国首批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2015年-2017年每年2亿元的奖励资金。四是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等五个方面,深入开展系列调查研究,部分调研成果已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联系建设银行签订了“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目前协议已报建行省分行批准,贷款企业上报工作已经开展。

(三)优化结构抓支出,确保民生及重点支出足额到位

认真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拨付债券资金,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支出进度高、均衡性好,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其中:教育支出9.5亿元,增长20.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亿元,增长4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亿元,增长14.14%;医疗卫生支出7.33亿元,增长55.5%;农林水事务支出12.11亿元,增长20.73%;住房保障支出3.9亿元,增长56.25%。

(四)深化改革抓管理,大力提升精细化理财水平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11项基金全部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结余专项资金全部收回,全市共收回资金4.53亿元,其中市本级8574万元,原渠道安排继续使用4035万元,提请市政府统筹安排4131万元,目前正在收缴408万元。四是结合“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认真清理整合重点专项,缩减专项类别,逐步将所有专项资金明确到具体部门。目前,市级清理整合后的重点专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程序公开。五是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5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试编财政中长期规划,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偿债机制,进一步科学规范了政府举债行为;七是健全财政评审运行机制,规范评审操作规程,加大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评审力度,完成了25个项目的评审,评审投资额7089万元,审减资金141.7万元,核减率为2 %。

(五)加强监督促规范,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按照“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检查力度,改进管理方式,优化会计监督,大力提升了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止目前,组织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农业开发项目资金、涉农资金、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4个重点检查,派出检查人员49人次,检查涉及资金131.9亿元,提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保障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好于预期,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源基础薄弱,后续财源不足,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入的增长过于依赖非税收入增长,收入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很突出,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税种短收严重。受钨、铜、铁等矿产品价格低迷和火电厂外供电建设影响,增值税仅完成2.35亿元,占预算的31.51%,比半年任务短收1.38亿元,下降11.56%,资源税完成3104万元,占预算的32.22%,短收1713万元,下降24.14%。营业税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完成5亿元,占预算的47.51%,短收2622万元。三是预算执行中,贯彻落实省、市各项重大决策,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调整基本工资等都需要财政增加大量投入,刚性需求多,平衡压力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目标任务

下半年,我们将密切跟踪财税经济运行形势,提高收入形势研判水平和应对能力,努力增收节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持续推进财政重点改革步伐,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争项目,着力培育壮大财源

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大力扶持发展生态工业骨干财源,重点支持张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聚集效应,培植骨干财源。加大项目争取支持力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谋划争取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项目,争取实施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投资导向的好项目。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大力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扶持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项目资金,配合县区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外贷资金等项目,扩大财力规模。继续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接落地一批补短板、优结构、增后劲的新项目,拓宽资金社会化、市场化渠道,减少财政支出压力。

(二)多措并举抓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税收专项检查清理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征缴力度,切实做好国有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促进收入快速增长。

(三)厉行节约保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编制执行,规范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等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节省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保障与社会公共服务支出,全力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和省、市为民办实事所需资金和全市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四)开拓创新促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围绕新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完善偿债机制,科学合理管控政府债务。改进工作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及时拨付各类重点项目和防灾减灾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安排市直2户国有企业进行改革试点,稳步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市属企业发展。科学合理制定改革方案,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工作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初步形成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有效平台和机制。

(五)务实高效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树立大监督理念,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事前主动预防、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加大对强农惠农、民生保障、重点产业等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构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执行本次常委会的决议,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靠实责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三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1-6月执行表.xls

2014年决算表.xls




附件下载:2014年决算表
附件下载:2015年1-6月执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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