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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创建四好 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144/2022-00040
文号
张政办发〔2022〕8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6-08 09:45: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创建四好

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

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示范创建,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将我市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办〔202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一屏四城五区”建设为统览,按照交通强国建设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示范创建提质扩面,逐步实现“四好农村路”由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发展转变,进一步凸显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到2022年底,我市创建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甘肃省陇原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样板县1个,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5个,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60个,示范创建“11526”工程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达到10个“100%”。实现“市有示范县区、县有示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目标,农村公路“畅、安、舒、美”新形象逐步展现。“四好农村路”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水平在全省各市(州)排名持续保持领先。

三、创建任务

按照交通运输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甘肃省陇原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样板县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甘肃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紧扣创建目标任务,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同时,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上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推动农村公路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市、县区政府成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四好农村路”组织领导机构,聚焦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突出问题,定期研究部署“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内容纳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出台推进实施路长制的相关文件,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县、乡村道路三级路长设立率100%,督促、检查路长制工作落实开展情况。市、县区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标100%纳入对县、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考核推进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在辖区范围内公示。

(二)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结合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57公里、自然村组硬化道路547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2公里、危桥改造5座及养护维修工程510公里任务实施。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改善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

各县区政府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与乡村振兴等相关规划高效衔接,明确中长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逐年提升、农村公路铺装比例逐年提高。2022年底实现辖区内所有乡镇政府驻在地100%通三级公路。

(三)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张掖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

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养护工程资金和日常养护资金按照标准100%落实到位。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100%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辖区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养护工程比例保持在5%以上。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路面修复、危桥改造等专业性养护工作全面推行市场化模式,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保持优良中等路率80%以上,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各县区政府明确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乡镇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村道日常养护鼓励推行个人或家庭分段承包养护,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四)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广泛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县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中AAA级及以上比例达到100%,AAAA级及以上比例达到50%。县区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100%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村级物流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五)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设置达到100%。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切实发挥沿线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拓展“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群众创收增收。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提升沿线群众的话语权。

(六)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持续开展示范市、县、乡镇、路线等创建工作。在已创建成民乐县、甘州区国家级示范县和临泽县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将我市创建为省级示范市,力争肃南县、高台县、山丹县中再创建2个为省级示范县。开展民乐县陇原“四好农村路”样板县创建,继续组织开展最美护路员、最美路长等评选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

(七)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扎实做好民乐县、甘州区、临泽县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100%。

(八)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有关要求,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辖区内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持续减少,一二三类桥梁占农村公路桥梁总数比例达到95%。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确保在农村公路领域不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创新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灾后修复能力。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工作。拟定《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对照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考核指标,分析我市“四好农村路”发展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情况,启动创建指标支撑基础资料整理、宣传片和宣传册制作及自评自查等准备工作。

(二)印发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5月)。制定印发《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指标,进行工作责任分解。各部门、县区对照创建任务、指标责任制定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各相关市直部门、县区严格按照《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清单,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工作,责任到人,分步实施。示范市创建由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对县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省级示范县创建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同步开展示范乡镇、村、路线的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县区政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对2022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创建安排部署要求,做好现场整理和内业资料准备,按时完成申报,确保复核验收顺利通过。

(四)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创建达标命名后,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做好“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县的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牵头负责省级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督促指导县区省级示范县创建。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明确机构、人员,保障建管养运政策


措施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并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安排调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工作,按时限要求,将各项创建指标证明材料整理汇总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各项创建目标。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市政府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对县区相关部门上下联动的督导考核机制,将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定期进行督导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市、县区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资金筹措机制。各县区政府要确保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足额到位。市、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县”“示范乡镇”及生态旅游、产业、美丽乡村示范路予以相应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形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总结好、宣传好、推广好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成效和典型,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内生动力,形成全员参与、全民建设的良好风气,真正把“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民生路、致富路和示范路。

附件:1.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2.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3.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11526”工程、10个100%目标说明

附件1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效冬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兴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光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蒲  赞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珧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福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金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续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吉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多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忠祥  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邓九鹏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作文  市林草局副局长

柴宗龙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  震  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刘光文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范天兵  甘州区政府副区长

李国志  临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胡科家  高台县政府副县长

陈  瑾  山丹县政府副县长

梁  诚  民乐县政府副县长

杜明哲  肃南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刘光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吉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1.1成立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定期研究部署“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1.1.1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四好农村路”组织领导机构。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1.1.2本级政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1.2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1.2.1将“四好农村路”发展内容纳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3在创建周期内(2021年1月至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未出现违法违纪。

1.3.1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未出现违法违纪。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2

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2.1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上政策制度,推进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

2.1.1市、县政府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文件或涵盖建管养运方面的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2.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

2.2.1严格落实部省出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2.3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3.1落实部省关于信用监管的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2

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2.4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市、县、乡、村四级路长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路长职责有效落实、效果明显。

2.4.1出台路长制实施文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2.4.2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2.4.3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制管理组织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2.4.4组长职务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政府副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2.4.5路长制有效运行,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2.5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主要指标纳入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或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2.5.1将“四好农村路”有关指标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


2.5.2 2021年考核结果和公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


3

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3.1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

3.1.1市、县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3.1.2明确“十四五”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1.3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1.4辖区内农村公路铺装比例逐年提高。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1.5辖区内农村公路路网密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2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

3.2.1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计划及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2.2 辖区内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和项目计划及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3

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3.3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改善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

3.3.1 30户以上具备条件自然村通硬化路的比例和项目推进计划,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3.3.2 本辖区内近三年建设通往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道路情况和总里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


3.4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4.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3.4.2 辖区内安全设施发展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

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4.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48号)。

4.1.1市、县政府出台落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4.2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省、市、县、乡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4.2.1市、县政府明确相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4.2.2农村公路县、乡两级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专职人员充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3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4.3.1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3.2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4

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4.3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4.3.3中央财政拨付本级财政燃油税金额和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3.4辖区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1053”,日常养护资金按照本省改革标准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4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4.4.1辖区内近三年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4.2 养护工程采用市场化模式实施,日常养护采用“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和群众参与的养护模式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5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4.5.1辖区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5.2 2021年实施养护工程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不低于5%,2022年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5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4.5.3辖区内2019年-2021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PQI)、优良路率(PQI)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5.4本辖区路况核查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5.5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


4.5.6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5

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5.1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

5.1.1辖区县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中AAA级达到100%,AAAA级超过4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2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5.2.1采取措施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2.2交通“一卡通”便民措施在农村客运上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2.3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2.4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3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

5.3.1辖区内建设“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多功能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联社


5.4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5.4.1辖区内建立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联社


6

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6.1发展共建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

6.1.1建立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1.2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辖区内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设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1.3 对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2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6.2.1本辖区内吸纳了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的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6

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6.3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工代赈,用好“四好农村路”相关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

6.3.1本辖区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进“以工代赈”。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3.2本辖区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1名“四好农村路”护路员岗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4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话语权。

6.4.1严格落实建设计划公开、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竣(交)工验收公开的“七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7

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7.1省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开展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乡镇等示范创建工作。

7.1.1积极推进“十县百路”、示范路、示范乡镇等示范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7.2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7.2.1积极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8

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8.1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建立或应用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

8.1.1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建设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8.1.2自动化检测资金财政部门已按规定落实,自动化检测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9

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9.1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

9.1.1落实安全监管有关要求,安全监管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责任单位

备注

9

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9.2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

9.2.1本辖区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占农村公路桥梁总数比例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2.2本辖区制定危桥改造计划,并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2.3本辖区县道、乡道隐患路段处置需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2.4本辖区制定了村道安防设施实施计划,并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3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

9.3.1本辖区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并严格执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4.1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制度,且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9.5创新防灾减灾体系,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9.5.1辖区内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推行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9.6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

9.6.1完善涉及农村公路执法改革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7近五年农村公路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9.7.1 2017年至今,在农村公路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注: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指标任务完成时限为2022年5月30日。

附件3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11526”工程、10个100%目标说明

一、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1个

张掖市

二、创建甘肃省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陇原样板县1个

民乐县

三、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5个

民乐县、甘州区、临泽县已创建为省级示范县,力争在肃南县、高台县、山丹县中再创建2个省级示范县。

四、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0个

甘州区:靖安乡、甘浚镇、明永镇、新墩镇、党寨镇。

临泽县:蓼泉镇、鸭暖镇、新华镇、平川镇。

高台县:骆驼城镇、南华镇、宣化镇。

山丹县:位奇镇、清泉镇。

民乐县:六坝镇、洪水镇、三堡镇、丰乐镇。

肃南县:康乐镇、明花乡。

五、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村60个

甘州区15个(明永镇沤波村,沙井镇梁家堡村、南湾村、下利沟村,甘浚镇速展村,新墩镇双塔村,靖安乡靖平村,三闸镇新建村,碱滩镇普家庄村,党寨镇雷寨村、陈寨村,长安镇庄墩村,小满镇杨家闸村,大满镇李家墩村,乌江镇元丰村)

临泽县15个(蓼泉镇湾子村,平川镇一工程村,沙河镇合强村,新华镇大寨村,鸭暖镇小鸭村、张湾村、昭武村、暖泉村、五泉村、华强村、曹庄村、小屯村、白寨村、古寨村、大鸭村)

高台县8个(新坝镇小泉村,骆驼城镇新联村,南华镇南岔村,巷道镇亨号村,宣化镇东庄村,黑泉镇永丰村,罗城镇万丰村,宣化镇王马湾村)

山丹县8个(清泉镇:清泉村、双桥村、郇庄村、祁店村、南湾村;位奇镇:位奇村、四坝村、芦堡村)

民乐县10个(六坝镇六坝村、东上坝村、王官村,三堡镇任官村、新庄村、团结村,洪水镇单庄村、吴庄村,新天镇上姚村、下姚村)

肃南县4个(康乐镇榆木庄村、红石窝村,明花乡黄河湾村,明花乡双海子村)

六、“四好农村路”实现10个100%

1.“路长制”三级路长100%设立。

2.“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3.所有乡镇政府驻在地100%通三级公路。

4.养护资金和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100%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5.养护资金到位率100%。

6.农村公路列养率100%。

7.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3A级及以上100%。

8.村级物流覆盖率100%。

9.农村公路爱路护路村规民约100%设置。

10.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水平自动化检测率10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张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 省级示范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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