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063
文号
张政办发〔2019〕13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12-30 15:15:00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9〕13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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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张掖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保障全市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甘肃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张掖市地处西北寒旱区,拥有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地位重要,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水资源先天不足,现状人均占有可利用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实施全面节水,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甘肃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于保障水安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对于资源型缺水的张掖来讲,水是决定发展的第一要素。作为全国第一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张掖市经历了理论探索、选点实践、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面推进、巩固提高的过程,初步形成了水权改革配置、结构调整优化、总量控制管理、社会参与推动的局面,突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得以有效缓解,全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全市用水紧张的矛盾仍然突出,未来水资源形势依然严峻,中游用水与省际调水之间、水资源先天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矛盾仍然尖锐,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保障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在张掖这样一个以水为发展基点、以水为生态要素的西部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正确认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更加注重节水架构下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将节约用水贯穿于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之中,合理规划目标,建立科学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形成刚性约束,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使节水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节水与我有关”“节水舍我其谁”的主人翁意识,凝心聚力、共同行动,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城镇、乡村、社区、家庭等各层面,生产、生活、消费等各环节,实现节水与发展“双赢”,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明确责任主体与部门分工,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技术引领、产业培育。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以农业节水为龙头,推进节水技术推广,大力培育节水产业。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加大宣传、广泛参与。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节水,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全面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构建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节约用水管理体系

2020年,节水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6.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其中:甘州区0.61、临泽县0.61、高台县0.60、山丹县0.56、民乐县0.56、肃南县0.57),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1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甘州区6.81亿立方米、临泽县4.06亿立方米、高台县3.40亿立方米、山丹县1.31亿立方米、民乐县3.64亿立方米、肃南县0.89亿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5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持续增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省上下达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其中:甘州区0.635、临泽县0.635、高台县0.625、山丹县0.585、民乐县0.585、肃南县0.59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4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甘州区6.92亿立方米、临泽县4.12亿立方米、高台县3.45亿立方米、山丹县1.33亿立方米、民乐县3.70亿立方米、肃南县0.90亿立方米)。

2030年,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省上下达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其中:甘州区0.66、临泽县0.66、高台县0.65、山丹县0.61、民乐县0.61、肃南县0.62),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7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甘州区7.02亿立方米、临泽县4.18亿立方米、高台县3.50亿立方米、山丹县1.35亿立方米、民乐县3.75亿立方米、肃南县0.91亿立方米)。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管理,实施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甘肃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甘肃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张掖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各行业用水指标。严格落实《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张掖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开展行业用水定额评估。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严格用水管控。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规模。严格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在项目规划、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从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0年,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和民乐县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强化节水监管。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4.加强地下水监管。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通过高效节水、调整种植结构、置换水源等工程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机电井管理,全面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5.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制定有效的统计报表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条件。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到2025年,农业灌溉用水机井(地下水)计量率到达90%以上,地表水灌溉要全面实现斗口计量;全部工业企业实现用水计量,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实时监控,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二)推动农业节水,促进提质增效

6.推进节水灌溉。加快实施9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稳步推进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提升,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应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实施好《张掖市“十三五”高效节水规划》,选择自动化水平高、高效节水占比大、管理先进的灌区进行测墒灌溉与水肥一体化试点。2019—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市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0万亩,到2025年全市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

7.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坚持以水调种植结构,合理布局区域农业结构,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推动养殖业、中草药、食用菌、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发展和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制定出台促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扩大设施农牧业高效集约型生产规模,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农业用水效益。2025年,在六县区各建设一个以经济作物为主、面积1000亩以上的微灌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示范片,示范带动全市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实现亩均节水100立方米。加强节水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8.推广畜牧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发展草原高效节水补水灌溉技术。到2023年,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畜牧业现代化综合节水养殖示范区,大力发展牧区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使人工种植牧草面积达到155万亩,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218万吨,退化草原治理面积200万亩。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参与单位:市林草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9.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落实《张掖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到2022年,实现农村饮水全计量收费。推进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农村饮用水供水卫生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测,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水质安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开展分布式生态污水处理试点,处理后的再生水就地作为绿化用水、农田灌溉再利用。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深化工业节水,促进降耗减排

10.推进工业节水改造。落实《张掖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张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逐步淘汰高耗水产能,支持引导传统工业改造提升节水技术。组织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选择节水技术水平先进、用水效益领先的企业开展水效领跑行动,鼓励企业应用先进节水技术,挖掘节水潜力,形成节水争先、提质增效的氛围。到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6.3%,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高耗水工业、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依法严格查处。对产能过剩或超过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高用水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在火力发电、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加大节水型企业创建。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22年,择优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四)深化城镇节水,促进降损减污

13.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张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节水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公共绿地优先采用中水灌溉。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内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落实节水管理措施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4.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严格落实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计方案、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对节水方案未落实、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定用水指标。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增加监控设备和计量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高对管网压力的控制。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推进城镇供水计量管理,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规划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22年实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5.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力度,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和清洁生产开展产业园区节水减污行动,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搭建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鼓励工业园区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分布式生态污水处理试点,处理后的再生水就地作为绿化用水、农田灌溉再利用。提高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领域的中水利用水平。到2022年,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2%以上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16.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城市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单位、学校、园区和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大力推广城市绿化中水喷灌、滴灌技术。推广节水型器具,完善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凡是未进行水效标识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到2020年,市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2022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县级主要行政机关、县级水务机关建成节水型机关,市县有条件的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建成节水型校园。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17.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针对服务业,开展消费方用水计量收费。规划到2022年,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完成计量改造工程,服务业消费者用水计量拓展到洗浴、餐饮等其他服务领域。对洗车、人工滑雪场实行累计加价制,积极引导再生水所占比例。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五)科技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推广转化

18.加快节水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发挥好现有节水领域科技创新作用,优化整合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示范。结合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构建技术产业化成果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强化政策推动,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19.深化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118号)以及《张掖市深化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张政办发[2015]80号),全面推进“六位一体”综合改革举措,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为重点,把高效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融合互推、嵌套发展、同步推进。农业供水价格的调整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制度,掌握好价格调整频次,科学定价,逐步将农业水价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按照“一村一会”的要求,全面推进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运行。健全完善协会章程和各类管理制度,落实运行经费,把斗渠(包括斗渠)以下的工程管理权交给用水协会,建立“水管所(站)+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水权配置、水量分配、计划用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0.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一是推进水权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土地确权,进一步明晰初始水权,控制灌溉定额和用水总量,用总量的刚性约束倒逼节水。推进水权交易,引导水资源向利用效率与效益较高的行业流转,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二是深化产权改革。根据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自管自用等三类用途,划分、界定、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各县区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策支撑,创新管护运营机制,实行用水户参与式管理,把斗渠及以下工程的管理权交给用水协会,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书、使用权证书、管护协议书)的颁发和签订工作。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1.推动水资源税改革。积极配合省级水资源税改革,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重点加强各县(区)水资源税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充分发挥水资源税的资源调节作用。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22.健全节水标准体系。普及推行国家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执行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利用的省级用水定额。对国家节水标准、省级用水定额推行应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到2022年,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中水回用等方面国家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实施。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3.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推广节水产品认证及准入制度。加强节水评价标准与认证技术规范的研究,增加节水产品认证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优先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机场、高铁车站等公共建筑选择试点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工作。到2025年全面禁止非节水产品销售。合同节水管理成为全市公共机构、企业等用水户实施节水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技术、融资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4.推行水效标识建设。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施行水效标识管理。强化节水产品的检测,持续推进节水器具普及工作。落实国家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到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坐便器、水嘴、淋浴器等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并扩展到农业、工业和商用设备等领域。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25.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上制定的水效领跑者指标和发布的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到2022年,择优遴选出水效领跑者灌区和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6.建立健全节水奖惩机制。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政策,各县区制定并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相关办法,出台的相关办法明确奖补方式、奖补对象及奖补资金的来源等,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实施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计划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多元水价机制,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元水价机制。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7.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市情水情教育、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宣传,营造全民节约用水氛围。在幼儿园、中小学持续开展节水示范、节水窗口、“节水大使”等创建活动。将节水教育渗透到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投放通俗易懂、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节水公益广告、海报和宣传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引领全民形成节水良好风尚,使节水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

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进节水工作。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县区党委、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细则和“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及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国家节水行动落到实处。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市级节水工作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总体牵头协调。

(二)强化推进落实。按照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组织各参与部门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节水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工信、住建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节水管理工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改、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等节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予以奖补。

(四)实施综合考评。实施节水目标责任制,将用水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部门协作,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用水节水责任机制。

(五)加强合作交流。建立节水交流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推动高效节水设备集成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各领域水效提升。

附件:张掖市县级行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附件

张掖市县级行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指标

行政区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亿立方米)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控制目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亿立方米)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020年

2025年

2030年

2020年

2025年

2030年

2020年

2025年

2030年

2020年

2025年

2030年

甘州区

6.81

6.92

7.02

39.0

31.0

23.0

0.61

0.635

0.66

85

90

95

临泽县

4.06

4.12

4.18

39.0

31.0

23.0

0.61

0.635

0.66

85

90

95

高台县

3.40

3.45

3.5

39.0

31.0

23.0

0.60

0.625

0.65

85

90

95

山丹县

1.31

1.33

1.35

42.0

33.0

24.0

0.56

0.585

0.61

85

90

95

民乐县

3.64

3.70

3.75

37.0

29.5

22.0

0.56

0.585

0.61

85

90

95

肃南县

0.89

0.90

0.91

40.0

31.0

22.0

0.57

0.595

0.62

85

90

95

全  市

20.11

20.41

20.71

39.0

31.0

23.0

0.60

0.625

0.65

85

90

95

解读《张掖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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