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6〕9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承诺2026年办好12件市级民生实事。各项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细化推进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落实,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改造提升张掖西站便民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建设,在高铁张掖西站增设3部扶梯和3部直梯。
二、资金安排
项目纳入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一并实施,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5月)。完成工程详细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
(二)联合审批阶段(5-7月)。履行项目一级变更手续,取得国铁集团与省政府联合批复。
(三)工程实施阶段(7-12月)。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展电梯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完成设备调试和资产移交。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张永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白怀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牵 头 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 合 单 位: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实 施 主 体: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张掖西站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沟通机制,提升协同效能。建立健全与省发展改革委、兰州铁路局、设计院等部门单位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采取会议协调、定期报告、专项对接等多种方式,主动掌握前期工作流程和推进情况,及时协同化解跨领域、跨部门堵点难点问题。
(二)紧盯设计进度,严格变更管控。实时跟踪设计图纸交付节点,密切跟进一类变更程序批复流程,确保设计成果及时交付、变更事项依法报批,保障工程实施合规有序。
(三)强化过程跟踪,压实节点责任。动态跟踪项目进展,对协调事项和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与解决时限,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推动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四)科学组织施工,确保运营安全。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时序安排,配足配强管理及施工力量,有序组织施工建设。建立健全施工与运营联动机制,保障施工全过程和运营环节安全稳定、有序推进。
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6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6元。各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视财力情况同步提高县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258万元,由市级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核对数据(1月)。市人社局统计各县区2026年1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核查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实情,确保调整精准无误。
(二)落实资金(2-3月)。市财政局将调整市级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2026年市级财政预算,按市人社局提供的数据将调整资金足额拨付各县区。
(三)调整发放(4月)。各县区人社部门调整设置经办系统参数,做好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完成1-3月新增养老金差额补发,4月起按新标准正常发放,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分”。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娄金华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牛益民 市人社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人社局
配 合 单 位:市财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4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主动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务网站、社区公告、新媒体等渠道,全方位解读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全过程对资金使用、待遇发放等环节开展监督管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运行,坚决杜绝拖欠、漏发、截留、挤占等问题。
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整标准,对六县区农村低保和肃南县城市低保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确定。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作调整,肃南县城市低保提高至79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确定。农村一类低保标准,甘州区提高至556元/月,临泽县提高至567元/月,高台县提高至577元/月,山丹县提高至533元/月,民乐县提高至539元/月,肃南县提高至741元/月。农村二类低保标准,甘州区、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提高至460元/月,临泽县提高至477元/月,肃南县提高至537元/月。农村三类、四类低保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二、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参考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制定全市提标实施意见,测算全市资金支出总额,合理安排资金预算。
(二)实施阶段(2026年1-3月)。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提标补发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6年4月)。通过日常跟踪、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县区提标补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安宏亮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德宏 市民政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民政局
配 合 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3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民政、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做好标准测算、资金安排、政策衔接等工作,确保提标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靠实工作责任。市、县区民政部门严格规范家庭收入核算、财产核对、对象复核和补助水平测算等环节,精准落实分类施保、分档补助,做好新旧标准平稳过渡。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和跟踪调度,足额保障低保救助资金,优化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强化政策宣传。市、县区民政部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宣传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重点解读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升级改造全市城乡配电网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升级改造全市城乡变电站、输电线路、变压器等电网配套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02.25千米,对甘州区大满镇、甘浚镇等287个老旧地埋线台区进行集中治理,更换电能计量箱10994只,惠及用户14958户。
二、资金安排
概算总投资2.47亿元,其中:投资1.61亿元,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02.25千米;投资0.86亿元,改造甘州区大满镇、甘浚镇等287个老旧地埋线台区。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完成计划实施配电网项目可研初设一体化审查,争取上级投资计划批复文件。
(二)实施阶段(2-12月)。2月份完成物资、非物资类采购招标及合同签订,完成实施队伍组建等工作。3月份完成工程开复工手续办理并陆续进点开工建设。4-12月全力组织实施,按照“竣工一项、合格一项、投运一项”原则,加快工程竣工投运进度。
(三)总结阶段(12月)。完成工程验收,对老旧设备改造更新、供电可靠性提升成效进行评估。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陆思东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学庆 国网张掖供电公司总经理
牵 头 单 位: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配 合 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实 施 主 体: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网张掖供电公司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项目储备、工程建设,制定行动目标,开展各类协调事宜,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发改、住建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国网张掖供电公司主动与县区、部门对接,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廊道、占地等矛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使用中央预算投资,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执行国网、省电力公司典型设计,科学选用标准物料,坚决杜绝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属性、规模等问题,提升工程建设工艺标准。
化解已售城镇房屋“登记难”问题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化解已售城镇房屋规划、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开具发票等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000户以上,其中:市本级及甘州区2300户以上、临泽县800户以上、高台县800户以上、山丹县900户以上、民乐县900户以上、肃南县300户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摸排阶段(1月-3月)。各县区对辖区内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区进行排查,对摸排出的“登记难”问题房屋开展化解对象审定,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
(二)细化阶段(4月)。各县区结合实际,对摸排审定的小区,按照现有化解政策,进一步明确包抓责任、工作步骤和化解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三)化解阶段(5月-11月)。在前期开展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合力攻坚,由市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税务等部门督促指导县区,解决人防、消防、竣工验收、发票开具等不动产登记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为已办理首次登记的群众办理转移登记,为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小区打通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通道,力争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000户以上。
(四)验收阶段(12月)。市级督导工作专班负责做好全市化解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和政策指导,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三、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张永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武俊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 合 单 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四、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进一步充实已售城镇房屋“登记难”问题化解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工作时限,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严守化解范围,不得将“小产权房”和存在乱占耕地、违反生态管控要求等问题项目纳入化解范围。
(二)明确化解责任。县区实行“一小区、一方案、一专人”的领导包抓工作机制和首次登记责任到人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市、县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开展化解工作,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指导。市、县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调度,对用地手续不全、规划验收未通过问题进行督导;市住建局对消防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未通过问题进行督导;市发展改革委对人防工程验收未通过问题进行督导;市税务局对依法收缴税费、打通开票通道问题进行督导,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快推进已售城镇房屋“登记难”问题排查化解。
(四)积极化解问题。县区对化解工作开展实时调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妥善化解。健全完善调度、督导、通报、销号等制度,确保化解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强化信息共享和研判,严格落实“交房即交证”制度,真正把已售城镇房屋“登记难”化解工作办成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实事好事。
补助重度困难残疾人和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一、为重度困难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7603名(动态数据)重度困难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资金安排
全市现有重度困难残疾人7603名(动态数据),保费每人每年100元,预计需资金76.03万元,市级财政承担甘州区保费的20%,其余由县区列入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1.摸底阶段(2-3月)。各县区残联会同民政部门,对重度困难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制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
2.核实阶段(4-5月)。各县区残联对享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重度困难残疾人逐一核实,4月底前完成人员信息核实、承保企业服务采购准备等工作。
3.实施阶段(6-11月)。各县区落实承保企业,积极开展投保、保后服务、理赔等工作。
4.验收阶段(12月)。市、县区残联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力量对重度困难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民实事项目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安宏亮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金珧汉 市残联理事长
牵 头 单 位:市残联
配 合 单 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市残联积极做好项目推进落实督导工作,各县区全力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关口,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包抓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
二、补助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张掖市户籍或定居张掖满3年以上且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贴,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补助20元、75-79岁老年人每人每年补助10元。
(二)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88.14万元,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各县区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上报统计参保人数。各县区民政局与保险公司开展工作对接,做好参保人员核对。
2.实施阶段(2026年1-2月)。以县区为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老年人意外保险投保单,完成2025年度参保工作,保险公司及时向投保老人签发保险单。
3.总结评估(2026年12月)。对实施情况进行效益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安宏亮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德宏 市民政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民政局
配 合 单 位:市财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市民政局、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统计、核对等工作,同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协商,积极解决,闭环清零。
2.优化服务流程。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简化办事流程、畅通办理渠道,高效处置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与理赔纠纷,保障快速取证、及时赔付。
3.深化宣传推广。市民政局、各县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台,扩大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市县两级在项目实施中期和结束后,适时开展效益评估,总结经验成效,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张异地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和在张购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内发放贷款额度不少于5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
新就业形态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贷款:为张掖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发放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为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张掖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城贷款待遇。
三、资金安排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动态资金池,统筹调配全市缴存资金,资金从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中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筹备阶段(1-2月)。完成贷款实施细则制定、业务系统功能升级及一线人员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3-11月)。线上线下同步受理贷款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一键开户;异地缴存职工实行“跨省通办”,通过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自动核实缴存信息,推行容缺受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统计年度贷款发放总额,完成目标任务核验。收集办事群众意见,优化业务流程,推广经验做法。
五、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张永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建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牵 头 单 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配 合 单 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实 施 主 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筹措。建立资金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资金流动性,统筹调配全市公积金缴存余额,确保贷款资金足额有保障。
(二)优化服务保障。开设三类群体贷款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线上线下双通道融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强化技术支撑。升级公积金业务系统,打通全国异地贷款数据共享渠道,实现异地缴存信息自动核验,审核周期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四)加大政策宣传。通过政务新媒体、社区宣讲、房企联动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和短视频,扩大政策知晓率。
为30-45岁困难家庭妇女免费接种HPV疫苗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30-45岁困难家庭妇女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其中:甘州区785人、临泽县365人、高台县215人、山丹县200人、民乐县380人、肃南县55人。
二、项目内容
(一)接种对象。30-45岁无HPV疫苗接种史且无接种禁忌的具有张掖户籍的困难家庭妇女(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二)疫苗选择。根据HPV疫苗适用范围,选择使用国产二价HPV疫苗,疫苗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集中价格谈判,县级疾控中心在平台进行线上交易。
(三)接种原则。遵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原则进行。根据HPV疫苗免疫流程和时间间隔要求,1-3月完成首剂HPV疫苗接种,2-4月完成第二剂HPV疫苗接种,7-10月完成第三剂HPV疫苗接种,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HPV疫苗全程接种。
三、资金安排
按照270元/人(接种3剂,包含疫苗采购费、接种服务费、冷链仓储运输费)标准。所需资金54万元,由市、县区财政按2:8比例分担。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深入宣传动员,摸底确定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明确接种医疗机构。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做好疫苗采购、运输、分发等工作,并制定接种质控方案。开展承担HPV疫苗接种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规范接种HPV疫苗,建立接种资料台账。
(三)评估检查阶段(11—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张永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索晓静 市妇联主席
牵 头 单 位:市妇儿工委
配 合 单 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疾控中心、市财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6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由市妇儿工委牵头负责,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疫苗接种健康宣传培训,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妇女接种HPV疫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确定具有二类疫苗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做好接种管理、免疫程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和处置等工作。疾控机构负责疫苗采购、冷链管理、接种实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普宣传、接种随访等。市、县区民政、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人员信息摸底登记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HPV疫苗接种意义,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质量控制。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疾控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加强疫苗采购、分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疫苗供给充足、质量安全,疫苗信息全程可追溯。接种医疗机构严格查验接种对象相关信息、知情同意书,遵循接种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登记管理、定期回访,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四)强化资金管理。市妇儿工委对各县区疫苗质量管理、接种进度、资金使用及效果进行指导,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提升改造10家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全市养老机构现有餐厅场地及设施,提升改造10家老旧养老机构餐厅服务设施,其中:市本级1家、甘州区2家、临泽县2家、高台县2家、山丹县1家、民乐县1家、肃南县1家。重点改造餐厅硬件设施,完善餐厅“三防”安全保障,优化适老化就餐环境。
二、资金安排
每个养老机构餐厅服务设施改造补助10万元,共需资金100万元,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调查摸底,确定提升改造点位,细化工作措施,做好项目筹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3-9月)。各县区严格对照改造标准和时限要求,有力有序组织项目实施。
(三)评估阶段(10月)。各县区组织对项目提升改造情况、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评,市民政局及时评估验收。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安宏亮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德宏 市民政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民政局
配 合 单 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协同。各县区负责做好项目统筹、推进和提升改造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政策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养老机构餐厅提升改造指导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严控使用效益。各县区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快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落地见效。各县区健全工作调度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市民政局强化跟踪指导,积极协调解决资金、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为乡镇街道配建100件(套)健身设施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乡镇街道配建100件(套)健身设施,包括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健身路径、乒乓球台、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二、资金安排
预计需资金600万元,通过争取中央、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配套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全面摸排辖区内乡镇街道基本情况和健身设施配套现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实施阶段(3-9月)。市体育局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实施名单,统筹项目资金,组织开展设施采购、安装等建设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10月)。市体育局牵头,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正式交付使用。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娄金华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代海霞 市体育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体育局
配 合 单 位:市财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统筹领导。市体育局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审核、协调指导与全程督导;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中央、省级支持资金及市级配套公益金的及时足额拨付与监管。各县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调配细化任务,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专人负责、有序推进。
(二)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规范高效。各县区严格遵守财政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确保资金精准用于实事项目。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或闲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协同联动,狠抓落实问效。各县区建立项目专项督导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对项目选址、采购、安装、调试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监测与定期调度。市体育局适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用。
新改建城区8座公共卫生厕所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新改建城区公共卫生厕所8座,其中:甘州区在高铁西站、大佛寺广场、火车站出站口新建公厕3座,高台县在高铁南站广场新建公厕1座,民乐县改造县妇幼保健院、天桥、文化馆、城北公园公厕4座。
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286.7万元,其中甘州区新建公厕3座,概算投资240万元,纳入城市更新PPP项目统一解决;高台县新建公厕1座,概算投资36.7万元,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解决;民乐县改造公厕4座,概算投资10万元,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办理规划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初设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
(二)项目实施阶段(3-4月)。组织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展公厕基础施工并完成厕所安装。
(三)评估验收阶段(5-7月)。项目完工后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王韶华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徐晓 市住建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住建局
配 合 单 位:市自然资源局
实 施 主 体:甘州区政府、高台县政府、民乐县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7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区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住建局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市自然资源局高效推进用地审批;甘州区、高台县、民乐县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二)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工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等行为。项目完工后,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公厕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群众使用需求。
(三)强化资金保障。甘州区规范使用城市更新PPP项目贷款资金,高台县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民乐县统筹好县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运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四)落实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原则,项目投用后,相关县区明确公厕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常态化管护机制,严格按照公厕管护标准和作业规范,配备管护人员,做好公厕的日常清洁、设施维修、物资补给等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用厕理念,提高群众爱护公厕设施、维护公厕环境的意识。
配套建设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配套建设农村惠民调蓄工程
(一)目标任务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配套建设100座调蓄池,其中:甘州区35座、临泽县12座、高台县4座、山丹县5座、民乐县43座、肃南县1座。
(二)资金安排
概算总投资9749.86万元,其中甘州区4110.96万元、临泽县1218.79万元、高台县779.8万元、山丹县668.63万元、民乐县2459.68万元、肃南县512万元。资金主要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自筹方式解决。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3月)。项目所在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审批、招投标工作和开工准备。
2.实施阶段(4-11月)。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工作指导,强化项目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评估验收阶段(12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评估验收方案,项目所在县区做好项目资料收集、财务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和移交等自查自评工作,采取现场查看、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王韶华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土建雄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 合 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实 施 主 体:各县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包抓县区、县区包抓工程”工作机制,分县区、分类型、分工程全过程调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保障资金投入。各县区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补助、财政专项等政策资金,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政策性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强化建设管理。各县区结合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加快审批进程,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并尽早开工建设。建立分片包抓督导机制,指导县区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加强工作调度。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协调联络和工作调度,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配套建设农村水利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
结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攻坚行动,配套建设752个港湾式泵池,其中:甘州区302座、临泽县150座、高台县240座、山丹县10座、民乐县50座。
(二)资金安排
概算总投资6575万元,其中:拟争取中央或省级资金4242万元,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0万元,通过使用行业资金、涉农资金等渠道解决1523万元。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3月)。各县区确定项目法人,制定工作方案,做好752座港湾式泵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审批、招投标工作和开工准备。
2.项目实施阶段(4-11月)。市水务局加强工作指导,强化项目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水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评估验收阶段(12月)。市水务局制定评估验收方案,项目所在县区做好项目资料整编、财务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责任主体
市级牵头领导:王韶华 市政府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韩建军 市水务局局长
牵 头 单 位:市水务局
配 合 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实 施 单 位:甘州区政府、临泽县政府、高台县政府、山丹县政府、民乐县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主体。各县区建立“政府包抓部门、部门包抓工程”工作机制,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2.加强工作调度。市水务局加强协调联络和工作调度,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压茬推进工程进度。
3.保障资金投入。县区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补助、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等政策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4.强化建设管理。县区结合初设和有关规定加快审批进程,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尽早开工建设。市水务局指导相关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节水、护水的浓厚氛围,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当前位置 :

甘公网备案:甘公网安备620702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