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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04/2025-0013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0-15 16:46:26
是否有效

《张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城市噪声区划需结合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原《张掖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年印发实施,已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和城市噪声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张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要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进行调整

、编制过程

编制过程中,我们开展了实地踏勘、现场监测和分析汇总,形成了《张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甘州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在市生态环境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的技术审查,经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

张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由区划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和实施与管理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确定声功能区划分覆盖范围,主要为张掖主城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农产品产业园及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总面积为78.20平方千米。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限值。第三部分对张掖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共4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至4类)。第四部分对部分信息进行了补充说明。

四、调整结果

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定4个单元,总面积19.82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居住区、公园绿地、教育用地等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定7个单元,总面积23.51平方千米,覆盖商业区、居住区及部分混杂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定5个单元,总面积22.43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区域主要分布于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两侧总面积11.73平方千米4b类区域分布于兰新铁路及兰新高速铁路两侧总面积0.71平方千米

五、实施时间

张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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