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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137/2024-0001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4-16 18:02:44
是否有效

、《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评价各县(区)医保部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绩,推动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效落实,加快形成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医保部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对象是?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有哪些?

考核内容为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带量采购管理、基金预付管理、结余留用管理、网上采购管理、宣传培训、价格供应监测管理、专项工作等7个方面。

、考核方式是?

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积分制考核方式,按季度公布平时考核结果,年底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张掖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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