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
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积极性,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张改委发〔2022〕1号)要求,我局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级关于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文件规定和各地生态保护修复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起草了《张掖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二、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共包含总体要求、参与领域、参与机制、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五部分,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相比较,补充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应把握的方向和遵循的原则,细化了我市生态保护修复实际和重点难点,完善了设置项目、编制方案、选择社会资本、协议约定、评估验收等具体程序。
原文件: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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