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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84/2026-0002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3-23 16:56:48
是否有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现将《张掖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组成。2025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张掖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整合优化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方案》和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市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机关党委和8个科室、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7人,其中,在编88人,聘用人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新开户单位345净增单位77家;新开户人数0.68万人,净增人数172;实缴单位2595家,实缴职工8.38万人,缴存额19.2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861.823.262025年末,缴存总额177.42亿元,比上年末增12.17;缴存余额76.37亿元,同比增长10.3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2.85万名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07亿元,同比下降0.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2.7,比上年下降2.2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01.0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8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316.2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9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8万笔112.8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1.795.43;贷款余额35.27亿元,比上年末降低1.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6.18,比上年末下降5.35个百分点。

2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071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亿元,异地贷款余额3.92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和兑付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1.66亿元。其中,活期0.7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存款1年以上定期40.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0672.59万元,同比增长17.19。其中,存款利息10279.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385.23万元,其他(罚息收入)7.7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1158.19万元,同比增长7.0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816.07万元,归集手续费4.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37.5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9514.4万元,同比增长28.1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65.4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14.4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3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75.65万元(含2024年未上缴的175.65万元,未上缴1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239.65万元,同比增长19.02%其中,人员经费1505.82万元,公用经费205.78万元,专项经费528.0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不良贷款117.49万元,不良0.3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65.4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8.02%,非企业单位占69.67%,灵活就业人员占2.3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2.18%,非企业单位占41.72%,灵活就业人员占16.1%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93,租赁住房占1.25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98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85,其他占2.86

(三)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4.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98,比上年末增加0.2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841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5),购买二手房占15.8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申请贷款占54.26,双缴存申请贷款占45.74三人及以上缴存共同申请贷款。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50.5830-40岁(含)占34.2940-50岁(含)占10.9250岁以上占4.2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2.95,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27.05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4,比上年增加5.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张掖市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方案》,构建了“个人缴存、政府补贴、租购并举、政策惠民”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为1000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民实事项目,发放缴存补贴47.17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2025年,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1150名职工享受租房提取政策,提取金额1510.29万元2234名职工享受购房提取政策,提取金额27894.74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中心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共8家无变化。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归集政策情况: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4964元,最低不低于2080元。支持张掖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新业态从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2.提取政策情况: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区通勤的缴存人,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城镇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的费用

3.贷款政策情况:市级以上劳模工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20% ;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支持缴存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方面:2025年,共为9名因增设电梯需支付个人分摊费用的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金额合计29.29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截至2025年底,个人账户设立、退休提取等28项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购房提取等13项实现“跨省通办”。全年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059笔3.22亿元,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与服务体验。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完成中心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工作建成“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化项目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同步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偿还异地贷款等全国住房公积金共性应用功能测试。

(七)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中心部门决算工作受到市财政局通报表扬;州管理部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甘肃省巾帼文明岗”;山丹管理部被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评为“2025年度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集体”;冯娟16名同志受到市县不同层级的表彰。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25年,办理单位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案件5起,下发《限期缴存通知书》2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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