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贯彻落实《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宗旨,深化产教融合,打造张掖职业教育新高地,推动创建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为全市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将职业教育与张掖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通过综合改革、激发活力、补齐短板、提质培优,构建具有张掖特色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学历与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构建灵活开放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在推进“技能甘肃”创建中,力争在“四个方面”率先示范。
——率先在提质扩容增量办学上形成新格局。到2022年,7所中等职业学校实现优质达标。创建1-2所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将培黎职业学院建设成为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对外开放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把张掖市职教中心新校区建成全省中职领域硬件、软件、教学、质量“四个一流”学校。
——率先在服务产业凸现特色上进行新探索。坚持“有效互补、错位发展、特色鲜明”原则,到2023年,建设2-3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5个省市级骨干专业(群)。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定期评估机制,使职业教育专业体系与全市产业发展体系更加匹配,形成从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职教模式。
——率先在专技兼修队伍建设上达到新高度。到2023年,累计建成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市级、140个县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5年,培育10个省级、2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总数60%以上。培育10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创建1-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职业教育服务“产业链+创新链”、对接“教育链+人才链”基本形成。
——率先在产教融合共建共享上实现新突破。到2025年,重点建设10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校外实训基地。组建2个产业化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基地经营化管理,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1.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和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倾斜政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强培黎职业学院建设,落实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力争培黎职业学院入围教育部“双高计划”院校名单。积极做好培黎职业学院与新西兰合作筹建中新应用技术大学工作。
2.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完善《张掖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家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要求,持续扩大职教办学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提升薄弱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持续集中力量打造10大类16个骨干特色专业,构筑起结构合理的专业框架体系。
3.积极推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教育。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实行初中生每学年到职业学校见习一周制度。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向中小学开放。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职业教育。
(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4.完善贯通培养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制度。逐步形成中高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中职“3+4”升本科、高职“3+2”升本科、中职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升学考试并存的贯通培养体系。结合实际,在先进制造、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IT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招生规模,为打通中高职贯通培养通道打好基础,形成就业与升学并重、培养模式多元并存的办学格局。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免试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政策。
5.推进“1+X”证书试点。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联合行业协会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部门,根据甘肃省“1+X”证书制度实施方案和“1+X”证书准入标准,将证书准入标准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争取对应省级“1+X”制度试点专业全部列入省级试点范围。
(三)全面推进“三教”改革
6.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职业学校教师招录机制改革。职业院校在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内自主招聘人才,落实同工同酬。相关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自聘兼职教师工资由学校按规定保障落实。严格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校长挂职和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
(2)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健全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完善适应职业院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职业院校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教师予以奖励。实施“陇原巨匠”培育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工匠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有绝活、善育人的“双师型”教师。
7.稳步推进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积极开发对接国家教学标准、融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体现张掖特点、具有甘肃特色内容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纳入省级建设标准。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在教学中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学生3天在企业、2天在学校的“3+2”工学交替教学组织形式,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推行“校企双元育人、学徒双重身份、导师双向来源、经费双方分担”的现代学徒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深度融合。围绕十大绿色生态主导产业和民生需求的专业,争取建设5个以上省级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15个左右市级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建立相应专业教学资源库并开发建设50门精品在线课程。建立就业成长跟踪反馈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
8.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以及职业教育标准落实成效监测,完善职业教育考核评估办法。充分发挥学会、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开展学校教学工作、专业标准落实和专业教学成效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落实职业教育三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
(四)开创产教融合发展新局面
9.绘制张掖产教对接谱系图。根据省级定期发布的人才需求报告,结合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等,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以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民乐县建设以先进制造、文化旅游、汽车维修、循环农业为骨干的“四大区域专业集群”为重点,围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戈壁农业、通道物流、文化旅游、生态林果业等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围绕打造“数字张掖”和“智慧城市”、服务华为大数据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培养先进制造、电子工程、信息通信等技术技能人才。围绕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西路军红色基因传承基地等目标,培养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演艺服务、文创制造等文旅人才。
10.构建产教融合新业态。以张掖市职教中心新校区“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协调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为示范,推动职业学校办学与企业生产双向互动、学生与企业员工双向交流。落实好职业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推动职业教育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助推建立“体育+文化+旅游+康养+多种商业”跨界融合发展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孵化器。从2021年起,市内“四上企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服务业规上企业)要积极联系对接一所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发挥6个市级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合作人才精准服务平台作用,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合作机制。至2023年,推荐10家左右企业创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企业新型学徒600人左右。
11.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和试点企业,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加大实习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项目投资。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照教科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相关支出和费用,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税前列支。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鼓励县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示范区域。
12.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落实市域内所有企业原则上每年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设置实习岗位和学徒培养岗位的政策,落实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落实政府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国家资助、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试点开展混合所有制学院建设。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社会发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
(五)助力张掖乡村振兴
13.实施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四个百万”工程、培育“六大区域特色产业”、打造“两个百亿级产业体系”布局,加强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建立契合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企业同等的引才优惠政策,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的吸引力,引导做好中高职院校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习就业工作,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帮助合作社健康发展、做大做强。政校企合作打造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示范点,为乡村振兴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推动职业教育与生态旅游、体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14.强化“三农”综合培训。整合优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充分发挥重点产业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等技术示范优势,加大“土专家”“田秀才”“草根精英”、技能大师、民间艺人、返乡创业农民、农村电商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育力度,帮助乡镇开展名优土特产品加工、电商服务和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等。大力实施陇原巧手、陇原月嫂、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技术技能培训,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围绕全市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将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十业百社万才”计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工程”“壮大万家合作社行动计划”“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有机结合,建立10个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筛选100个以上人才引领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育扶持,利用5年时间培养1万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1000名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支持职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农牧技术推广应用和品种改良,打造增收致富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培训,造就更多乡土人才。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
(六)创建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
15.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实力。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增强学校发展实力。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大力开发、普及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引入人工智能手段,提升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开展网上晒课、说课、评课和教研交流等活动。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共建共享,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学习空间“人人通”。
16.发挥基地技术示范效应。以5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支撑,以西部创客大学分校“双创”培训基地为依托,发挥全市6个企业人才培训基地资源,大力开展创业创新、“两后生”职业教育、岗前技能培训等实用技术培训,到2023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万人次以上。构建以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张掖分校为中心,县区职业学校、老年大学、文化媒体和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等为基地,群众健身娱乐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
(七)打造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新高地
17.打造对外合作引领区。以中新、中德等中外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为载体,拓宽渠道,积极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适时举办培黎职业教育和艾黎精神论坛等活动,开展外教引进、合作办学、出国访学、留学、学术交流等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教师互动、学生互派、学历互认的“双向交流”机制,打造中外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新模式。鼓励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与我市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抓手,支持各职业院校开展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放大张掖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18.培育培黎职业学院国际品牌。高水平推进培黎职业学院建设,把学院建设成为服务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基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输出基地、成果转化与技术研发推广基地、国际交流与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一名校”(特色鲜明的丝绸之路职教名校)。发挥培黎职业学院资源优势和张掖区位优势,以助力打造陆港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新高地为目标,建设一批“鲁班工坊”。鼓励培黎职业学院建设海外学习中心,实现张掖与产能合作国远程教育培训合作。
四、组织实施
(八)完善工作机制
19.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坚持党对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鼓励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积极打造“红烛先锋”党建品牌,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探索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
20.建立市县区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召集人、分管领导为第二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市教育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协同联动,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各县区相应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职业教育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21.激发各方改革动力。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依法取得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总额基数。对已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张掖分校成人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2.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市、县区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要求、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中高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财政部门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中职生免助学费补助资金,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严格执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市、县区财政严格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51号)精神,每年足额安排职教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骨干专业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学生技能大赛专项经费;按照职业学校教师年度工资总额1.5%安排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督促骨干企业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比例不低于60%。建立专项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财务风险管理。
(九)调适发展生态
23.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评选甘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和陇原工匠。
24.加强职教智库建设。吸纳企业管理者、教育型企业管理者组建张掖职业教育与产业分析研究创新中心。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教”改革、绩效评价等,争取甘肃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职业教育项目,为破解改革难题提供科学方案。
25.强化职业教育宣传引导。
(1)建设艾黎精神教育传承基地。以弘扬路易·艾黎“手脑并用、创造分析”教育思想为核心,充分挖掘培黎学校国际文化、优良办学传统和思想教育宝库资源,利用培黎学校旧址、艾黎故居、艾黎博物馆、何克陵园以及艾黎遗物等,建设集国际主义精神、艰苦奋斗的工合精神和心系人民、无私奉献的博爱精神为内容的职业教育体验馆,传承和发扬培黎精神,打造立足甘肃,面向全国的艾黎精神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干部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实践基地。
(2)加强职业教育舆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活动。将每年5月定为“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10月定为“全市技能大赛月”。积极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职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分享”等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全社会达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共识。
附件:1.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领导小组
2.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张掖市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
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甘政发〔2020〕38号)精神,决定成立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维俊 市委书记
谢又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润强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 斌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杨喜军 市委秘书长、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李宏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安月香 市委副秘书长
郭 强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杨艾琳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德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德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殷大斌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慧新 市科技局局长
周建军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明彪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培孝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学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顺海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元 市文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 忠 市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莉 市体育局局长
张天伟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白怀国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 琳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爱琴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 智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联络、议定事项落实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自动更替,不另行文。
各县区要成立由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技能甘肃”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县区方案落地工作。
附件2
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打造“技能甘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切实加强张掖市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建立张掖市贯彻落实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谢又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二召集人:马 斌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 召 集人:郭 强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殷大斌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兴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索晓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曾雪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志强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张 旭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炳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德贵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福明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大勋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金龙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文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青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忠祥 市文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 华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白建祥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烨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文俊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金和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石 瑛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何 凌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彭东军 培黎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关于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推动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问题;督促检查职业教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职业学校校(院)长任职资格审核,完善并执行职业学校校(院)长挂职和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配合做好艾黎精神教育传承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指导职业院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职业教育舆论宣传,扩大职业院校办学影响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共识。
市委编办:负责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工作,落实在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内自主招聘人才、同工同酬等政策,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中、高等职业院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省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市教育局编制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中央、省、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研究,做好职业教育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认定等相关工作。
市科技局: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甘肃张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平台,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科技明白人,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市工信局: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办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及时划拨职业教育相关经费。通过争取债券资金等渠道,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扶持职业学校发展。指导市属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市产教融合方针政策,结合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参与职业教育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负责落实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负责技工学校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引导、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
市自然资源局:落实职业教育用地规划,优先安排职业教育项目用地计划,督促各县区落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所需用地。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组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等。探索“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乡村”发展模式。
市商务局:顺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形势,制定电商人才培训计划,依托县、乡、村电商服务中心、服务站点,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广泛开展电商人才培训。
市文广旅游局:引导职业院校开展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逐步建立“体育+文化+旅游+康养+多种商业”跨界融合发展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孵化器。
市退役军人局:落实好职业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对军人在服役期间取得的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军人退役后直接确认换发相应的地方资格证书。支持和鼓励退役军人复学或进入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
市体育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助推建立“体育+文化+旅游+康养+多种商业”跨界融合发展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孵化器。
市扶贫办:配合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指导乡镇、村社开展技术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配合实施乡镇低收入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等。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落实符合条件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政策。协调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可适用的各项金融优惠政策。
市总工会: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落实技术技能人才疗休养相关制度。
市妇联:负责开展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陇原巧手、陇原月嫂等技术技能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动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市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明确涉及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办法和办理程序等。落实市域内产教融合试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培黎职业学院:加强学院建设,实施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和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体系建设,打造中外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负责建设艾黎精神教育传承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县区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席会议。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张掖市贯彻落实〈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http://www.zhangye.gov.cn/zyszfxxgk/fdzdgknr_5657/qtfdzdgknr/zcjd_5702/202108/t20210813_690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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