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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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3/2025-00063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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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8-28 10:02:09
是否有效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张掖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

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总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谋划过渡期后的具体安排,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互通、风险预警、协同处置机制,按照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救助帮扶,着力推动“两项政策”在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监测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上衔接并轨,进一步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网。

二、时间安排

试点时间从2024年12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标准体系

1.明确对象范围。在过渡期内,暂保持低收入人口5类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类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其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纳入相应范围;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低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纳入“其他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加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识。

2.统一认定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参考,实现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和防止返贫监测标准“两线合一”。对低收入人口在现有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指标,其他指标保持不变;将低保边缘家庭存款由人均不超过低保标准的24个月提高至36个月,无消费型车辆或大型农机具认定条件由5万元以上提高至8万元以上,其他标准不变;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存款由人均不超过低保标准的36个月提高至48个月、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值调整为60%;统筹使用照护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需为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优化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的认定范围,将“长期共同居住或共享收支的家庭成员”确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3.完善监测指标。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在调整后的认定指标基础上,增加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劳动能力、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等监测指标。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日常管理过程中注重采集和更新相关信息。

(二)融合政策体系

4.政策整合。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等现行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各项帮扶政策融合衔接,归并贯通。统一低收入人群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收入核算、家庭支出扣减、家庭财产豁免等标准并通过民政部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形成协调统一、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精准性和实效性。

5.政策衔接。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与资产收益、项目分红、邻里互助、孝善养老、实物供给等帮扶政策的对接融合,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帮扶、健康帮扶、住房安全帮扶、饮水安全、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等政策的衔接。对目前政策存在遗漏或界限不清的,通过政策创制查遗补缺。

(三)完善工作体系

6.推动队伍融合。将乡镇、村两级承担乡村振兴职责工作队伍与民政部门工作队伍融合,共同开展困难群体众走访摸排,对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线索进行入户调查。

7.统一服务窗口。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建立岗位职责、工作准则、行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来访接待等内部规章。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统一制作展板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救助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流程办结”。

8.统一认定流程。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四级网络体系优势,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确认、录入系统的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帮扶范围,实施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认定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分类上传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具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识的由农业农村部门纳入并上传至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规范监测体系

9.建设信息平台。启动建设张掖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设置申请审核、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尽快实现覆盖全市、统筹城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开发“张掖救助通”手机客户端APP,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打通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高效通道。

10.加强监测预警。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预警工作,主动发现帮扶对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线上通过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受理群众诉求,开展入户核查。线下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扎实开展入户走访,主动发现潜在救助帮扶对象。对经过救助帮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低保边缘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并取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识。在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将脱贫人口、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等更多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五)统一管理体系

11.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区成立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衔接、机制建设、运行保障、监督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乡镇(街道)负责低收入人口的申请受理、发起核对、入户调查、审核上报、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村(社区)要加强走访摸排和主动服务,协助困难群众申请低收入人口认定。

12.规范档案资料。统一规范申请书、受理告知书、委托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确认表等资料格式。对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去重,简化保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等通用信息字段,科学设计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申请登记“一张表”,方便群众申请。按照“一户一档”的规定,对低保、特困、低边、刚支等对象档案资料集中管理。

13.实行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民政牵总的作用,通过监测预警和走访摸排,及时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变化,并根据预判的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救助帮扶部门进行处置,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救助帮扶后,及时将救助帮扶结果反馈至低收入人口监测信息平台,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帮扶链”闭环管理机制。

(六)创新评价体系

14.实施全程绩效管理。依托张掖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救助过程开展同步电子监察,精准监管帮扶成效,通过信息反馈、上传图片等形式进行数据呈现,对帮扶目标、过程、成效实施全程绩效管理。

15.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市级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绩效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指标体系,融合优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绩效评价指标,运用绩效评价体系实施评估。

16.健全绩效评价方式。建立市级民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业务指导机制。适时开展专家评估及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调查。通过市级层面评、群众公开评、实地考察、聘请第三方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四、组织保障

“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走访排查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将衔接并轨工作列入年度重点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各级政府要强化“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调度、实时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民政、财政部门要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救助帮扶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1.张掖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

      2.张掖市低收入人口认定指标

      3.张掖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清单


附件1

张掖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


为确保全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卢小亨  市委书记

          叶尔波力·孜汗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 柴向前  市委副书记            

          张  力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安宏亮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 杜青春  市委副秘书长

武俊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数据局局长

张鹏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君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王兴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牛生乐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成琦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高 波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土建雄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城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继新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牛益民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徐 晓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滕开岩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韩建军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

殷鸿雁  市卫委党组书记、主任

刘光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永福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顾 华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三银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继勇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马国锋  团市委书记

索晓静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安永文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汪世忠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路 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新福   甘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秦 楠  临泽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武汉章   高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黄国杰  山丹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张晓龙   民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钟向辉   肃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于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韩延亮为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工作专班联络人。岗位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该工作专班不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范围,试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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