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市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促进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多个业务科室的情况,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抓总,一个业务科室牵头抓落实,相关审批职能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沟通衔接工作,对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阶段工作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涉及县区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县区,跟踪督办落实。
二是优化审批事项。合并整合审批事项2项,将同一审批事项的多个子项目合并统一为一个审批事项,规范审批项目名称。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以及民生项目进一步压缩至7个工作日,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容缺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容缺告知承诺书1份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2份。
三是强化审批监管。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统一监管模式,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行业业务平台监管力度,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信用张掖”、“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系统,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部门审批事项“红黑板”,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在审批、招投标、使用行业资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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