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人社惠民补贴“政策包”
索引号
620700059/2025-0006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02 09:10:44
是否有效



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相关技能人员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适用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依   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77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跨区域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主要内容:对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按照省内不超过300元,省外不超过6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县区外省内100元、省外2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乡时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补足差额。

适用条件:当年跨省或省内外出务工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甘肃籍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依   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

申请渠道: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向所在村村委会提交印证资料,村级收集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申报资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初核申报资料并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区人社局提交申请,县区人社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资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农业农村局将资金拨付至脱贫劳动力“一卡通”账户。

咨询电话:0936-8360170(市劳务工作办公室)


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个人创业者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贷款人自行承担。

适用条件:贷款申请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无其他贷款。

依   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

《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167(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936-836023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主要内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600元-15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分A、B、C、D四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就业技能培训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A类20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B类15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200元/人、1500元/人、2500元/人,D类8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甘州区、临泽县)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10%,生活费补贴可上浮20%。对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提高20%的补贴标准。

适用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依   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78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主要内容: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用工单位参照执行。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给予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类别的课时开展培训。对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A类2500元/人、3500元/人,B类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500元/人、2500元/人,D类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其中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加各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下简称职工学徒),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每年培训的集中授课不低于300课时,培训合格后取得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培训补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甘州区、临泽县)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10%,生活费补贴可上浮20%。

适用条件(适用情形):享受职业培训补对象:企业新录用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依   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78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


创业培训补贴

主要内容:对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已领取甘肃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以及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参加G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课程原则上不少于3天24课时。参加SYB、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SYB、I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E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6天48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适用条件:参加GYB、SYB、IYB、EYB和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甘州区、临泽县)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10%,生活费补贴可上浮20%。

依   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78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主要内容: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符合条件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100元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提高20%。

适用条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111(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其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2.补贴标准:(1)岗位补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保补贴: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参战涉核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条件):补贴对象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标准为:甘肃省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法外出和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较高财政补助人员)不列入聘用对象。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兼职从事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成员、大龄超龄人员,以及“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优先安排。

2.补贴标准:省级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导标准为500元/人/月,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导标准为500-1000元/人/月。补贴标准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市州、县市区可按地方标准执行,资金申报、使用及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岗位开发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县域内类似岗位间聘用标准、待遇水平要保持基本统一,具体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依   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04号)《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通〔2025〕40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甘人社明电〔2020〕53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125(市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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