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张掖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36/2018-99924
文号
张发改能源〔2018〕2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能源局
生成日期
2018-08-21 14:49:00
是否有效

按照《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3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分解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档不缺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管理水平,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推进,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推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二、检查范围      

全市境内油气输送管道附属设施及作业区。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油气管道与周边各类设施、施工场所等的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法规标准要求,与城市管网规划布置是否合理;

2.油气管道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各类建设施工、危险作业、自然灾害隐患和其他破坏管道行为;

3.油气管道所属单位证照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6.是否做好人员培训教育,执证上岗;

7.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8.是否定期巡检、维护和更新管道线路及附属安全设施,完善沿途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健全管道相关资料档案;

9.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物资,或与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0.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安排步骤

自查阶段(4月):油气管道所属企业要结合本方案的重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建立台账。

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县区对重点区域和油气管道作业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市级督查巩固提高阶段(11月)市发改委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将大检查总结报告于11月27日前报张掖市发改委能源局401室 (联系人:秦伟亮;联系电话:0936-8232921;传真:0936-8232921;电子邮箱:zfgnj2007@126.com)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伏世祖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张成琦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光舜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王志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徐克辉    市能源局副局长

王全彬    市能源局新能源科科长

郑玉娟    市能源局油气管道保护科副科长

秦伟亮    市能源局科员

安全专家2人

六、工作要求

县区主管部门、管道企业在检查过程中要有计划、行动、记录及整改意见,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县区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各管道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立查立改,随查随改,不能立改的列出整改时限清单进行整改,自查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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