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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划。负责履行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超限车辆治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需要组建成立的副县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于张掖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工程建设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执法五科、执法六科、执法七科、超限检测站13个职能科室。
此决算公开数据为2023年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年经费开支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70.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06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执法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经费收支较2023年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4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0万元,占97.61%;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2.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7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7.06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执法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经费收支较2023年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执法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经费收支较2023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1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97.76万元,占5.85%;交通运输支出1298.95万元,占77.76%;住房保障支出123.27万元,占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工资调整,职工社保核缴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53万元,支出决算为9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工资调整,职工社保核缴数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8.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工资调整,职工公积金核缴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0.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年内工资调整,职工社保核缴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在职转退休6人,福利费等减少。二是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执法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频率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频率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频率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6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专项经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支出”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96分、83.8分、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0.4万元,执行数为16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专项经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支出”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保障执法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全市治超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保障道路人民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夜间执法装备配备数不达标,原因是为节约财政资金,维修使用了一些老旧设备。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拟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以及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将其公开属性与预决算公开属性定位于同等的地位,以评促改,强化内部和上级监督约束机制,有效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
2.“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执法综合化、规范化、智慧化,完成23年铁塔项目运维费用30万元的支付。二是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保障执法正常运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此同时,加强全市治超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保障道路人民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次数不达标;二是联合开展治超专项检查次数不达标。三是监控中心维护需求响应不积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业务培训频率,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办事能力,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二是今后工作中应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多沟通协调,提高频次。三是及时响应维护需求,特别是大夜班信息维护需求,将技术指导随同业务需求及时的跟进,不拖后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
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0.4万元,执行数为16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行政基础得到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二是公路路政管理不断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收到显著成效;三是年内强化渣土车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现26次联合执法,促进联合执法常态化运转得到有效推进。四是通过探索执法信息化新途径,不断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强化协调监管,推动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人员由省、市、区不同执法单位整合组成,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能力不强的问题还需常抓不懈,持续加强培训教育;二是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升级、智能化、数字化建设进度缓慢;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对综合执法人员的要求,影响了我队整体的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二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继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全力巩固路域环境整治和非公路标志牌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路域环境整洁美观。四是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路域环境、超限超载治理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交通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五是加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执法。重点整治公路工程非法转包分包,试验检测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努力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六是积极推进智慧交通执法。加强科技运用,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交通的优势,和城市大脑、智慧交通建设的先发优势,围绕有效、管用、实用,高起点推进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
(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3年未接受上级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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