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为。指导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
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许可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起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依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督促实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放管服”改革政策,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依职责服务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及知识产权事宜。
(十八)承担张掖市(五县一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溶解乙炔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行政机构,现有170名工作人员,由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市市场监管执法队、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张掖市商标注册受理服务中心组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下设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综合协调应急科、政策法规科、质量发展和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和计量科、行政许可和认证认可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科技信息化科等二十个科室和局机关党委。
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为乙类综合检验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编制24人,现有38人,在编24人,长期聘用1人,临聘13人。全所下设6个专业检验室和2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报检室、承压检验室、机电检验一室、机电检验二室机电检验三室、机电检验四室和气瓶检验站。
市市场监管执法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执法保障科,投诉举报管理科、综合执法一科、综合执法二科、综合执法三科、综合执法四科、综合执法五科、综合执法六科、综合执法七科,共11个内设机构。
张掖市商标注册受理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5名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21.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995.33万元,876.36万元,增长34%,2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级专项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转,收入合计6921.86万元、其中使用年初结转300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和年末结转,本年支出合计6921.8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3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2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1.8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9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80万元,占72.31%;项目支出1086.06万元,占27.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2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95.33万元,876.36万元,增长34%,2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级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33万元,876.36万元,增长34%,2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级专项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4.74万元,支出决算为31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二是市级专项资金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特检所年中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特检所年中人员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下属特检所年中人员减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特检所将3万元的预算数调整到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5.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9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3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91万元,减少43.5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下属特检所将220万元的公用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二是局机关2021年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3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9万元,下降95.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原定培训班未举行。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有一辆手续不全,无行驶证件的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较多,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84.72%,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接待费标准提高,我局增加接待开支,二是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支出4.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未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差额部分由检验检测成本经费(2022年重点资金)列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差额部分由检验检测成本经费(2022年重点资金)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未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差额部分由检验检测成本经费(2022年重点资金)列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差额部分由检验检测成本经费(2022年重点资金)列支。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人接待较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92.09%,主要原因是全市接待费标准调整提高后,我局增加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0个,全年预算1086.06万元,全年支出814.44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通过自评,10个项目自评结果9个为“优”,1个为“良”。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65万元,实际执行6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为购置车用燃料气瓶充装考培设备7.6万元、永久气体气瓶和液化石油气气瓶二合一考培设备10.8万元、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考培设备9.9万元、观光车(实物)6.78万元、起重机(实物)8.07万元,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5万元。
2.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14万元,实际执行8.4086万元,执行率60.06%。自评价得分93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张掖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检管结合的原则,守底线,拉高线,严把抽检监测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实现由重数量向控风险、保质量的转变。共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任务71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及餐饮食品260批次,食用农产品200批次,评价性抽检150批次,风险监测100批次。普通食品监督抽检合格243批次,不合格17批次,合格率93.46%;评价性抽检合格14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6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19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6.5%。并对26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立案26件,行政处罚26件。通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向好,风险可控。
3.市场监督专项(第二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40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罚没物品保管仓库建设,完成执法装备采购计划申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询价、合同、采购、验收等政府采购等程序,采购4G执法记录仪(警翼G7)14部、手持执法终端(华为2022版12.6英寸OLED二合一笔记本电脑 )21部、便携式打印机(HP200)3台,以上共计3项38台(部)。
4.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第二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25%。自评价得分88.125分,评价结果为“良”。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凝聚监管合力,实施综合治理,推进社会共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2022年,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16家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60批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150批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100批次,均完成了预期目标。,受疫情影响,未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全市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5.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94万元,实际执行73.97万元,执行率78.8%。自评价得分97.87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单位完成省级基本药物抽检44批次;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39批次。圆满完成了全年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强力推进检测结果的后续处理工作。按照省药监局、市市场局的要求,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全年报等各项报表及质量分析报告,提示潜在的质量风险或违法违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监管建议,全年未发生迟报、错报、瞒报事件,未发生质量差错事故。
按照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和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坚持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统筹做好防风险、提质量、强基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两品一械监管工作持续推进。
认真落实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监管,以提高基本药物抽验覆盖率、检验不合格率及检品覆盖率为目标,科学制定《2022年张掖市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目标、范围和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突出重点。坚持“科学、合理、有效”原则,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分析,并结合群众日常需求量大的药类品种,科学、合理、有效地针对既往问题集中和风险较高的品种、区域、环节问题扎实有效地实施监督检查和抽样。共完成抽样任务51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39批次,省级抽样98批次,省级补充抽样30批次,地方监督抽样24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1批次烫水蛭(不合格检品编号ZY2022YC00263):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检查项不符合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药品抽检的靶向性明显提高。
6.市级执法办案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分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新动向新形势,紧盯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15种突出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小作坊提级护航、护蕾靓妆、利剑护农、保价惠民”等十个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行业领域违法行为滋生乱象,达到了查处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行、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全年共核查案件线索184条,立案181起,罚没款112.98万元,向消费者退款44.15万元。案件办结率100%。
7.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气瓶检验站升级改造(扩容技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300万元,实际执行3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6.5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气瓶检验站升级改造(扩容技改)项目2021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4月15日经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复立项。项目拟拆除原液化石油气瓶检验车间,原址新建一条具有较高自动化程度的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线,新建锅炉房并配置一台2蒸吨燃气蒸汽锅炉用于各检验线检验及冬季车间采暖。项目原计划投资475万元,因工艺设计发生变更,车间面积增大,新增消防设施及配套管道,项目资金概算调整为630.8万元,已办理立项备案变更。项目实施周期2年,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气瓶检验站升级改造(扩容技改)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招标控制价编制及评审、公开招标等工作。
8.检验检测成本经费(2022年重点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220万元,实际执行2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部门共完成各类特种设备检验24593台只,(其中锅炉检验435台次,锅炉水质监测181台次,压力容器检验1460台次,压力管道检验36家13.4千米,电梯检验6788台次,起重机械检验291台次,厂内机动车辆检验690台次),各类气瓶12919只,校验安全阀1829只。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根据年初财政预算项目设计的绩效目标,完成了所有年度数量和质量指标,项目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试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8万元,实际执行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部门完成1637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考试任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245人、工业锅炉司炉210人、锅炉水处理59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123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81人、气瓶充装183人、电梯修理148人、起重机指挥43人、起重机司机124人、叉车司机366人、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55人,考试通过率68.3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二是现有的考试模拟设备陈旧老化,无法升级改造;压力容器作业、气瓶充装、起重机械作业等项目缺少相应的实物操作设备或考试模拟机,只能暂时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培训,鼓励第三方机构举办培训班以提高考试通过率;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实操考试设备问题。
10.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8万元,实际执行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确保“应急使命.2022”抗震救灾演习前期工作顺利完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满足应急执法调查取证、抽样、食品药品储存保管、人体防护等工作需要,需购置应急执法装备,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截至2022年11月8日,完成应急执法装备采购计划申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询价、合同、采购、验收等政府采购等程序,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1台、照相机1台、冰柜2台、冰箱2台、防化服10套、急救包50个6项66台(套/个)。完成应急检验检测工作专用设备及安全应急防护物资采购应急检验检测工作专用设备2台、安全应急防护物资170套(盒)。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我部门尚未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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