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执法和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拟定本市有关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开展全市审计系统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和审计科研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向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1.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县区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本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市辖国有、国有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捐赠款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督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审计整改。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经济案件。
(八)承办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九)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金审工程”。
(十一)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指导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和省审计厅授权、委托的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审计局内设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法规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党政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市审计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685.37万元,比2022年减少4.27万元,减少0.62%,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支出预算685.37万元,比2022年减少4.27万元减少0.62%,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685.37万元。包括(按本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科目列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61.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0.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7.0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5.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685.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27万元, 减少0.62%,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4万元 ,较2022年无变化。预计接待 10批次,156人次。
3.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0.36万元,较2022年减少0.6万元,减少的0.01%主要原因退休3人。
5.会议费0.5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6.机关运行费73.92万元,较2022年减少8.07万元,增长10.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人员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3、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93.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27.9平方米;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0.3万元,笔记本电脑18.7万元,电子显示屏60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1.05万元)。
5、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37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1个,涉及685.37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名词解释(需解释各部门涉及的科目名称,以下仅以市政府办公室为例)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