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2017年8月21日,副市长王海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办发〔2017〕98号)、《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7〕85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市委办发〔2017〕130号)中涉及环保、农业口牵头落实整改任务有关事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三个整改方案《通知》精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第7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旅发委逾期上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问题的通报》,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落实三个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有关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了近期整改工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近期省市连续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表明了省市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坚定决心,也充分说明做好整治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极端紧迫性。会议强调,环保和农口部门要坚决扛起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保护修复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和工作责任,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个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把全面推进清单问题解决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逐项跟进督促检查,对照标准开展经常性“回头看”,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确定:
1.由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委办发〔2017〕85号文件中涉及到的3个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要求,尽快划定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严禁开发区域和项目的问题;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坚决把住项目准入关口的问题;加强对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评估,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对新增和扩大规模的项目,抓紧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的问题),对市委办发〔2017〕98号文件中涉及到的5个问题(2013年以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问题;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临泽县尚无一例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执法案例的问题;《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完成的“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至今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全省仍有404台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未进行提标改造,普遍存在装备水平低,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等问题;全省目前还有1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建成隔离防护设施,有47个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道路穿越问题,其中21个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隐患较大,目前全省共有7个市州未建成备用水源的问题),对市委办发〔2017〕130号文件中涉及到的2个问题(严格执法监督,依法查处祁连山内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证照齐全、前期工作完备的各类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估工作,对应予关停拆除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关停拆除,对违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顿,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祁连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依据环境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要求,尽快划定祁连山地区(张掖段)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和项目。2017年底前,划定祁连山地区(张掖段)生态保护红线),尽快制定下发整改落实方案,督促相关县区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2.由市水务局负责,对市委办发〔2017〕98号文件中涉及到的2个问题(黑河上游100公里河段上就有8座引水式电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80%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尤其是大孤山、寺大隆一级水电站设计引水量远高于所在河流多年平均径流,宝瓶河水电站未按要求建设保证下泄流量设施和监控计量装置,在运行中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态流量;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水电开发强度较大,卫星遥感分析报告显示,该区域现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由此带来的水生态系统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尽快制定下发整改落实方案,督促相关县区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3.由市林业局负责,对市委办发〔2017〕85号文件中涉及到的3个问题(按标准合理确定草原和林地范围,抓紧解决“一地两证”问题;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坚持举一反三,对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进行清理排查,及时坚决整改的问题),对市委办发〔2017〕130号文件中涉及到的1个问题(按省上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合理确定草原和林地范围,积极解决林权证、草原证“一地两证”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省上时限要求,完成祁连山地区(张掖段)“一地两证”问题解决情况报告),尽快制定下发整改落实方案,督促相关县区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4.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市委办发〔2017〕85号文件中涉及到的1个问题(对草原过度放牧问题,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进草原生态环境整治),对市委办发〔2017〕130号文件中涉及到的1个问题(对祁连山地区草原过度放牧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按照省上草原过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整治方案,推进草原生态环境整治,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屠宰类项目清理整顿。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完成减畜任务,建立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联合执法机制,妥善推进解决传统共牧区和季节性草场超载现象,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实现休养生息。2018年4月底前,完成祁连山草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尽快制定下发整改落实方案,督促相关县区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会议要求,各牵头部门对照三个方案分解下达的这些整改任务和问题,要主动担责,照单全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严格落实“四定三包”(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包整治、包验收、包建档)整改项目包抓责任制,尽快着手制定有目标、有措施、有时限、有责任领导的整改落实方案,尽快下发各县区遵照执行,并上报市政府和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对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规定工作程序和要求督促县区及时申报销号,确保按国家、省上确定的时间节点尽可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