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7 14:47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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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7年4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的会议纪要》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第11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市儿童福利院运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问题导向,对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经济领域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为我们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推动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思想力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着力做好推进去产能、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工作,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主要负责同志抓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改革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是指导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改革落实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以及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重大改革,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亲力亲为、狠抓落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坚决改、大胆试,着力破解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党中央改革部署落到实处,使改革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民生改善。我市要结合实际,下功夫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环评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试点,力争创造改革经验,形成工作亮点。

二、传达贯彻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的会议纪要》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第11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划清环保责任红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警醒警觉、振奋精神,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坚决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改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改存在问题和修复治理祁连山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看齐。要对照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的8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和省上制定的相关方案,逐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实化任务措施,认真细致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市级领导和部门、县区领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把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和2015年环保部约谈指出问题整改到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受损生态修复和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实施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祁连山区农牧民异地搬迁等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加快实施重点项目,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加强和重视信息沟通衔接工作,积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报送信息,真实客观反映我市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彻底整改存在问题和修复治理生态环境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办法、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实际成效。

会议确定:(1)由市环保局负责,会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方案及已建立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工作责任清晰明确、工作落实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科学高效为目标,围绕落实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方案,形成一个总体方案和若干专项行动计划,按程序审签后印发执行。各县区也要参照市上的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落实。(2)由市环保局负责,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等部门配合,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广泛收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各方面信息,编发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简报,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上有关部门报送。

三、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审定张掖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结构,建立健全专题会商制度,积极吸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确保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运行体制灵活高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四、研究了市民政局《关于市儿童福利院运营有关工作的请示》

会议强调,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办好儿童福利事业,解决好孤残儿童收养、教育和康复等问题,是政府民生托底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儿童福利院运营管理机制,进一步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充分调动和运用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社会慈善组织、公益机构及社会爱心企业、热心人士参与儿童福利公益事业,切实减轻福利机构的运行成本压力,争取用最小的管理运营成本,实现社会救助效益最大化。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意见。将市儿童福利院与市社会福利院分设,隶属市民政局管理,为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核定管理人员编制15人。(2)由市编办负责,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配合,抓紧调整人员编制,充实市儿童福利院工作力量。从市社会福利院划转编制11名、市民政局系统内部调剂编制2名、新增编制2名,今后根据市儿童福利院发展规模和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医护康复、特教老师和生活护理等服务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解决。(3)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17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水、电、暖及办公经费等行政性开支,今后根据市儿童福利院发展规模和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儿童医护康复、生活护理等其他费用,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统筹解决。

五、研究了市民宗委《关于贯彻省民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全省民委主任会议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我市地处河西走廊咽喉位置,是东进西出的重要通道,又是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全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确定:(1)由市民宗委负责,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民族事务兼职委员单位第二次全体会议,启动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2)由市民宗委负责,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对伊斯兰教领域突出问题,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过程中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问题,乱建民间信仰场所、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以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私设功德箱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治理。(3)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及市督查考核局、市行政学院、市司法局、市建设局等单位负责,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纳入行政学院教育计划,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把宗教场所通水、通路、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逐步予以解决。(4)由市编办负责,市人社局配合,为市民宗委调剂增加2个编制,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考录解决。由各县区负责,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为县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调配工作力量;全市29个重点乡镇(街道)通过内部调剂方式,配备1名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专干。

六、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着眼于张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突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双创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创业带动等方面,健全完善引导激励机制和扶持措施办法,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拓宽创业就业渠道,激发重点群体创业创新活力,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促进全市城乡居民稳定增收。

七、研究了市旅游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的请示》

会议强调,全域旅游是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的一种新型区域旅游发展模式,代表了现代旅游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张掖旅游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建设中国全域旅游典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不断深化旅游宣传四大行动,紧紧扣住全域旅游要素,合理确定创建目标任务,突出创建工作重点,有效弥补要素短板,通过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强力推动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旅游局提出的意见。由市旅游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八、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审定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九、研究了市工信委《关于审定张掖市“十三五”推进陇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工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工信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立足张掖实际,充分发挥地方优势,重点突出大宗道地药材种植基地规模效益稳定提升、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引进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及仓储物流建设等方面,努力把陇药产业培育成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十、研究了市农机局《关于开展“一乡一农机合作社”提升服务能力试点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农机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农机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 “一乡一农机合作社”提升服务能力试点工作。(3)由市农机局负责,抓紧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具有操作性的考核标准和验收办法,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4)由各县区负责,在省、市配套资金扶持的基础上,按照每个试点农机合作社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配套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

十一、研究了市卫计委《关于审定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意见的请示》《关于审定 “健康张掖2030”规划的请示》《关于审定开展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卫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卫计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健康产业的有力机遇,充分挖掘健康产业的巨大潜力,科学设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内容,突出张掖本土特色,推动健康产业与养老、旅游、体育、食品、中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3)由市卫计委负责,抓紧做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十二、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审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和市财政局《2017年市直各群众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补助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按照基本文化服务方向,安排资金560万元,用于市文化馆数字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市图书馆设备购置、图书购置及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向市七一剧团演艺公司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安排资金70万元,用于市七一剧团演艺公司继续打磨提升《民乐情》剧目,组织参加中国第十二届秦腔艺术节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安排资金110万元,用于政府对公共文化活动及优秀作品进行奖励补助;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向省广电网络公司张掖分公司支付“村村通”“户户通”文化惠民工程管理运行补助费用;安排资金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肃南县民族歌舞团代表张掖市赴外公益演出进行补助;安排资金21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在公共场所、景区景点进行的公共文化活动和公益文化演出活动进行补助,具体以市文广新局核定的场次及标准为依据进行补助。2.按照《张掖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年初专项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2017年市直各群众团体换届选举工作。3.从2017年起,每年在预算中安排6万元,用于补助市文联《甘泉》杂志编辑出版。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王海峰 赵学忠  鞠 毅 周元圣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