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5〕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 -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张掖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切实做好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浙江等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0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实施原则
(一)信息共享原则。整合城乡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通过人社与公安、卫计、教育、民政、工商、质监、综治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二)统筹兼顾原则。全民参保登记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兼顾其他险种;以本市户籍人口为主,兼顾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为主,兼顾社会保险扩面。
(三)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城乡特点,城镇居民登记以入户调查为主,农村居民以数据比对为主;根据县域特点,人口较少的县区可开展拉网式普查登记,人口较多的县区采取重点人口入户调查方式进行。
(四)逐步完善原则。坚持“边整理数据、边参保登记、边扩面征缴”的登记模式,逐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参保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试点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以及本市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婴幼儿。登记内容为人员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和就业信息等。
四、目标任务
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摸清未参保人员的底数,建立起完整、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市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持续参保,努力扩大参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通过参保登记,对已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进行梳理,实现对城乡居民参保情况的精准化管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居民个人状况进行跟踪服务,为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通过开展参保登记,清理重复、错误信息,实现人社、公安、卫计、教育、民政、工商、质监、综治、法院等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强化信息的动态管理,为促进城乡社会保险统筹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和提升经办管理水平,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推进各类参保人员在跨地区、跨制度之间有序顺畅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四)实现对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张掖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机制、常态登记信息更新机制,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应用工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五、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本着“统一部署、集中登记、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信息支撑、依托基层、各级联动”的工作模式,按照先进行数据整理、再进行数据比对、最后进行登记入库的方法实施。实施期限为3年,即2015年—2017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2015年9月)。研究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业务工作流程、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017年6月)。①组织开展政策宣传(2015年10月至12月);②对市、县区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2015年11月至12月);③完成基础数据整理、比对和审核确认登记工作(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④确定入户调查对象,做好入户调查等相关业务工作(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形成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六、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或印发宣传手册、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公告,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对县区及其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入户调查等相关业务培训。
(三)数据整理。根据《甘肃省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办法》(甘人社通〔2014〕263号),市、县区社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对现有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新农合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对,补充完善缺失信息,删除无效信息,清理重复信息,纠正错误信息。
(四)数据比对。提取全市“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和全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基础数据,报省社保局进行筛查比对。对比对发现的缺失、错误和未参保人员信息,市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反馈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录、修正后确认参保登记。同时对筛查出的未参保人员信息,通过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口数据进行再比对,准确定位未参保人员的住址、联系方式等。
(五)入户调查。根据数据比对结果,确定入户调查对象,按照全民参保登记指标项,逐个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入户调查可采取家庭入户调查、村社居民集中调查、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对重点入户对象,要做到逐村、逐社区、逐户登记,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六)数据审核。由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采集核实的数据进行复核,及时查漏补缺,对已复核的数据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同时采取检查登记表、入户或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入户调查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和数据核实,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数据更新。通过对数据的实时、定期比对,对其参保情况、生存状态、户籍情况等发生变动的人员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提升参保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市上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联系人社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宣传、财政、公安、卫计、民政、教育、质监、工商、广电新闻、综治、法院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上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各县区负责本县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采集、入户调查、信息整理录入、动态更新等工作。
(二)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要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张贴标语、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及时宣传和总结推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大意义、政策要点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人社部门特别是社保经办机构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咨询和解疑释惑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切入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抓好落实。人社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数据质量审核以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评估等工作,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从面上指导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做好数据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宣传和广电新闻部门负责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本市户籍人员的出生、死亡及户籍迁入、迁出等信息。卫计部门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和计生人口管理服务等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居民享受低保人员、五保户及孤儿等特殊人群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信息和高校毕业生信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各类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综治部门负责提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信息。法院负责提供服刑人员信息。
(四)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工作经费。市上和各县区都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季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鼓励街道(社区)通过购买小区物业人员、楼长、村社小组长等社会力量参与入户登记工作,解决城镇社区、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入户调查工作难度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