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5〕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文广新局在各县区和市文化馆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张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确定7类20项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通过,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张掖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