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向各县区、各部门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真正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奖罚措施“五明确”。各县区、各部门于4月10日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并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经济运行情况,突出项目建设,突出产业发展,突出民生保障,突出招商引资,突出加速提升全面小康社会弱项指标,着眼于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确保任务完成的相关措施办法。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责任明确的执行机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分管工作负总责,始终将分管工作任务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承担起领导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动联系配合单位,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严格执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使目标责任考核能够更加科学地反映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实绩,真正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办,严格对标检查,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考核的工作制度,为市政府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提供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将安排在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或市政府全体会议上作出说明并报告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约束性指标的要取消年终综合奖评选资格,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处罚。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职,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