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0 17:18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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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14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2014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抓基层、强基础,抓落实、促发展,不断深化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做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 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一是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常态情况下的沟通协调与非常态情况下的配合联动,确保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高效运作,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二是加强工作力量。继续加强和规范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应急管理组织和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增添设施装备,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是健全基层机构。创新工作思路,延伸工作触角,有效推进学校、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盘有协调,面上有人管,线上有人抓,点上有人干。

二、积极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一是抓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在认真研究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突出抓好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管理,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适用有效。深入推进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对一些常备常用的应急预案,编制简便、实用的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县(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在修订和完善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部门、乡镇(街道)预案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科学制定演练计划,从易发事件较多、潜在隐患较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着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切合实际、涉及面广、公众参与度高的应急预案演练,扩大演练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要继续抓好学校、医院、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演练。积极开展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专项演练,定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着力提高协同联动能力,真正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持续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继续加大市、县(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力度,狠抓实战训练,完善救援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不断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队伍组建、资料审核、档案管理、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技能培训和日常训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集结迅速、有效应对。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支持政策,积极指导和督促县(区)及本行业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应急救援需求,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急救、动物疫情防控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深入推进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燃气、交通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装备配置,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确定本行业、本领域负有应急责任的救援队伍;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民兵和预备役等力量作为应急救援的先锋队。

二是做好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在已建立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各组、各类应急管理专家组,形成分类清楚、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建完善本县(区)、本部门应急管理专家组,制定专家工作规则,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管理和使用,研究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研判、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县(区)应急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轮训和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及骨干力量的培训,努力提高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广泛普及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方案“五落实”,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行定期分析会商制度,积极开展突发事件趋势预测及分析评估工作,及早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形成会商报告,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二是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相关部门牵头、关联部门参加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健全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监测预警信息快速获取、分析、研判和处理能力。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搭建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和快速传播机制,接到应急指挥机构预警信息发布要求后,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工作,各媒体以及通信运营企业等必须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传播预警信息或提供预警信息传播条件,及时将预测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通知到乡镇、村社、农户,切实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断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准确度、覆盖面。 

三是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按照“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发挥优势、协同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信息互通、协调会商和协同处置制度,健全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行动方式、应对保障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快速控制现场局面,及时高效处置。 健全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等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快速运送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推行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应急资源共享。研究建立军地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的优势,不断满足处置突发事件时限强、节奏快的需要。

四是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按照“快速反应、主动引导、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严格信息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控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论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提高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主动性,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把握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工作情况,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再次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经验。特别是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年度总结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努力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应急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切实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完善值班体系,充实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值班日志登记和主、副班等制度,确保值班工作正常有序、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事项处理及时到位。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凡属应该报告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严格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信息报告办法,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及防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防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三是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按照“统筹布局、分类储备、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原则,各级民政、水利、林业、农业、粮食、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建设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健全应急物资使用需求和储备情况调查统计制度,强化应急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进一步明确应急物资储备地点、类型、数量等,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逐步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共享,努力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四是推进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平台建设方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尽快启动市、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平台建设,积极搭建以市政府应急平台为中心,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应急平台为节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应急专家、避难场所、地理信息、人口信息等方面数据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全面、准确、权威的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应急平台建设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是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坚持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各类公共场所抗灾设防标准,加快建设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标准、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疏散避难需要。

六是继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和“四进”、“五有”的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步伐,丰富创建内容,提高示范标准,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和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全力抓好应急管理宣传培训

一是广泛深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和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注重把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贯穿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形成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扎实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六五普法”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开辟电视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面向机关、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系列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使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有认识、对应急知识有掌握、对应急行动有响应。

三是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网站建设。坚持“建用并重、应用为先”的原则,定期维护更新市政府应急管理网站(http://www.gszyyjb.gov.cn)栏目内容、完善相关功能,做到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更新,使网站的时效性、可读性和教育性进一步增强,全力打造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新的交流平台与对外窗口。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市、县(区)党政内网资源优势,设立应急管理网页,宣传应急管理工作,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