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09 18:2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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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8月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张掖客运中心站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信委、甘肃西运集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局关于张掖客运中心站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张掖客运中心站项目是全省“十一五”期间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之一,它的建设对于提升张掖客运能力,进一步彰显张掖交通枢纽地位,展示张掖客运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于2008年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确定通过地方政府和企业多元筹资的方式进行建设,但由于属公益性项目,加之建设投资大、预期收益小、企业筹资困难等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推进。2011年底,市政府与省交通运输厅达成联建协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我市无偿划拨项目建设用地并协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集长途客运、班线客运、公交换乘功能为一体的公益性一级客运站。目前,该项目所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进入土地征用阶段。但由于我市财力有限,征地工作因资金问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导致项目至今不能开工。对此,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若该项目年内仍不能开工建设,将予以收回。因此,积极克服征地资金短缺问题,尽快为项目移交建设用地,确保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会议认为,张掖汽车东站自改制以来,在西运集团的经营管理下,积极拓展客运市场,不断创新经营机制,使得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职工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也使得委托其经营的土地、站房等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西运集团做出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鉴于市财力有限,通过调整现汽车东站用地性质,将其由交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通过开发增值,解决张掖客运中心站建设征地补偿部分资金,是加快项目征地进度、保障项目尽快开工现实而必要的选择。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安排要求,从今年年初开始,市国资办委托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汽车东站宗地参照同地段、同类土地所作出的1943.7万元的出让评估价格客观合理。

会议强调,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和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在维护汽车东站过去改制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汽车东站土地国有性质和企业经营方式,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土地资产处置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张掖客运中心站建设顺利推进、企业稳定发展。

会议决定:

一、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国资办、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西运集团等积极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汽车东站宗地用途调整工作,调整后按照企业改制相关政策协议出让给西运集团。

二、汽车东站调整为商住用地所评估的1943.7万元的总价值,扣除该宗地按新规划用途需拆迁的西运集团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608万元后,剩余1335.7万元由受让方西运集团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扣除省级提成外,其余全部专款用于新建张掖客运中心站土地征用,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鉴于国资部门与西运集团委托协议即将终止,对汽车东站改制方案中明确2003年月7月到2008年7月留企业发展转增资本的13.7万元收益,因未办理转增资本报批手续,由西运集团将该款项上交市国资办;鉴于新站建成前,张掖汽车东站还要继续使用的实际,现张掖汽车东站继续由甘肃西运集团负责经营,不再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和相关费用,直至新站建成、旧站拆除。汽车东站拆除时,汽车东站站房所核定的230万元的国有资产由国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销。

四、张掖客运中心站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标方式确定运营主体,西运集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张掖客运中心站建设土地征用资金除汽车东站土地用途调整增值解决外,不足部分根据省地联建协议由市财政解决。

会议要求,张掖客运中心站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宜居宜游金张掖的重点项目,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对于项目建设中的审批手续要做到从简从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张掖客运中心站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力争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参加会议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