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2〕2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市政府于2012年9月17日作出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七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张政发〔2012〕143号),向社会公布了第七批取消下放调整的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96项。至目前,共七批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达到763项,累计取消率达到85.5%。经市政务审改办会同各部门对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审核和集中评审,取消下放调整后保留的原行政审批项目129项,加上近年来新增行政审批项目58项,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87项(其中,市级政府部门170项,省属驻张单位17项),现予以公布。
市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张各单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简化办理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办结时限,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张掖市级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