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2012年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2 18:4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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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2〕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2012年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张掖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2012年3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增强信贷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促进金融信贷创新、优化信贷结构调整、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中的作用,制定 2012年张掖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十二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今年金融增加值增长20%以上和全年新增贷款50亿元的年度目标。

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合理均衡增长

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要求,准确预期宏观调控取向,有效配置信贷资源。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积极寻找信贷增长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均衡点,增强信贷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确保各项货币政策措施顺利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全市产业发展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制约发展的关键领域、未来发展的潜力领域、事关百姓的民生领域,着力把握贷款投放重点、节奏和力度,发挥信贷在支持地方经济协调快速发展中的作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率先实现经济转型跨越的思路,坚持把支持经济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保持信贷投放均衡合理增长,力争全年各项贷款增幅高于上年水平,满足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

三、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确保重点领域金融需求

(一)继续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力度

坚持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方针,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提高涉农贷款比例,积极利用信贷手段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张掖玉米种子”已经形成的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积极支持张掖市开工建设国家级种子产业园区,加快对国家级杂交玉米优势繁育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建设全国独具特色的集产品研发、包装加工、信息发布、市场交易、理论研讨、新品种试验示范的种子产业大市提供有效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制种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10万亩,保持全市玉米制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

二是继续做好对“农超对接”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全市“农超对接”工程的快速发展。大力开发适合鲜活农产品快速物流的新型信贷产品,通过信贷支持加快建设西部地区一流的集储存、加工、批发、销售为一体的有影响力的大型农产品市场,吸引一批国内知名涉农公司企业进入张掖。

三是大力支持马铃薯、温室葡萄、双孢菇、小杂粮、中药材、肉牛等特色产业发展。保障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50万亩,全市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2万亩的资金需要;加大肉牛产业支持力度,以推进建设西北肉牛产业第一大市为目标,积极支持新建标准化优质肉牛养殖小区,推进肉牛养殖业进一步优化良种结构,提高养殖水平,为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100万头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创汇农业信贷模式,形成资金洼地效应,通过提供有效信贷服务吸引外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促进资源整合,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

四是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金融配套服务。加强和改进农业示范区观光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积极探索创新符合现代农业示范区观光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加大对小微型旅游农村企业、农村特色旅游和乡村精品旅游的信贷支持,充分彰显现代农业示范区观光旅游的魅力。

五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开发新产品,实行差别化服务,不断探索信贷支持科技化农业专业生产公司运作模式,努力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分工协作、便捷高效的社会化科技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二)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助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一是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在建续建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准确把握西部大开发、国务院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央扶贫开发等宏观政策的关键节点,深入发掘辖内矿产、水电、光伏、风能、特色农畜产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找准与信贷政策的接合点,用足用活国家和全省在产业发展、改善民生、项目建设、扩大内需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扶持措施,密切关注产业调整导向,及时研究支持项目的灵活对策,切实把政策机遇转化成实实在在的信贷支持,促进全市经济增长。重点支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科技强农及水利基础性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传统技术改造项目、浅山区扶贫开发、滨河新区供水厂、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及配套管理工程等各类社会事业项目,积极做好的贷款项目上报争取工作,力争更多的贷款项目纳入金融支持层面。

二是积极支持特色优势资源项目,大力发掘储备项目。加大对特色储备项目的信贷介入力度,不断提升发现项目、争取项目、落实项目、建设项目的能力。要紧紧围绕新能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农畜产品深加工,加快对水电、风电、光电及设备制造、钨钼深加工、电解铝、不锈钢、铝制品制造等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保证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促进信贷资源科学合理转化。各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中东部地区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加大对我市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的信贷创新以及信贷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壮大。

三是加大对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力度,为全市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提供资金保障。重点支持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张肃公路、甘祁公路、火电二期、花草滩煤田开发、宝瓶河电站、平山湖风力发电、甘州区南滩光伏发电、绿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裕固文化走廊、滨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27个重点项目;采取信贷配合措施,积极支持火电二期、煤制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设备生产、钨钼资源深加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中储粮1.5万吨玉米种子、高台雨润150万只肉羊和博峰10万头肉牛屠宰、民乐2万吨中药材饮片等农畜产品加工项目,提升信贷支持效益。

(三)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经济金融发展的本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这一方向,有针对性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效益、增加就业以及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通过信贷引导中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总体增速。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扩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创新信用担保方式,规范担保程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增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增加有效担保抵押品种,扩大担保抵押范围,解决中小企业有效抵押物匮乏的难题,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加大消费信贷投入,培育消费结构升级

要认真研究国家扩大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等与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相关的消费信贷品种,积极满足城乡居民多层面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中应有侧重地向消费信贷倾斜,在付款方式、利率优惠、还贷期限等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同时要吸引潜在客户,全力提升居民消费信贷需求。

(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大力发展民生金融

一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力争全年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达到1.8亿元、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新增10亿元以上的目标顺利完成。要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促进农民转移培训、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重点支持已经掌握一定技能、熟悉实用技术的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创办农村合作组织,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二是不断创新信贷助学模式,探索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信贷助学体系。认真学习东部发达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功经验,逐步进行推广,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助学信贷担保机制,逐渐形成信贷助学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年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要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适当调剂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困难,要及时安排再贷款支持,对有效益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签发、承兑、持有的票据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办理贴现业务,主动协调增加再贴现限额,支持扩大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引导和业务监管,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信贷资金流入“两高一剩”行业。要加强对信贷政策导向的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确保金融支持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完善联系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互动合力

要积极落实经济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委、中小企业局等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重要业务信息共享机制、重点项目进展通报机制、重大政策沟通磋商机制,切实保证信贷政策与产业、就业、环保以及金融监管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项目推介、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协调推进机制。

(三)用活用好鼓励政策,发挥政策杠杆作用

人民银行要认真落实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相关规定,对考核达标的三农事业部要及时给予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人民银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组织落实好鼓励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奖励办法,落实存款准备金率和资金奖励政策。同时,要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补助、担保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改善信贷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财税政策与信贷政策相结合的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推进辖区担保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各类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一是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其融资担保作用,在银企、银农之间搭起长期合作的桥梁。二是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转移、分担、补偿机制。在用好现有支农财政政策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探索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涉农贷款损失的给予一定的补偿。三是规范涉农贷款登记、评估收费。要规范涉农贷款登记、评估环节产生的收费,对于重点涉农企业和新能源类企业给予优惠政策,保证信贷资金对特色产业的有效支持。四是人民银行要督促各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合理利率定价模式,尤其是“三农”贷款利率定价模式,使利率政策在推进涉农贷款投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小额保险的综合保障服务模式,扩大保险覆盖面,有效分散信贷风险。

(五)全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要大力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通过推行手机银行、联网互保、银行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实现金融服务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商业可持续模式。鼓励开发收费类、服务类等中间业务品种,积极拓宽金融咨询、代理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品种。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人民银行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适时开展信用社区评定,将信贷工作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同时,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A级信用企业培育工作。要加强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改进中小企业信息更新方式,拓展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宣传、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配合,着力解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息采集、信用评级等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为加快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