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观念
1.增强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关系张掖的形象和发展。多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足;行政审批繁多,工作效率低下;诚信意识淡薄,发展环境不优;部门利益干扰,政令执行不畅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影响了投资环境,损害了政府形象,制约了张掖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黄金期、政策叠加的机遇期、奋力崛起的爬坡期,面临的最大矛盾是发展不足、最大机遇是政策叠加、最大希望是开发开放、最大责任是富民强市。省委、省政府确定了“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总体目标,提出了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新要求。市委明确全市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率先实现转型跨越,战略基点是做大做靓宜居宜游。能不能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关键看作风,要害在实干,重点在于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不仅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转变作风抓落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大开发大开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关系到我们能否抓住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与合作;关系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作风抓落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的重大意义,以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为核心,以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本县区、本部门抓起,从自身做起,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以作风的大转变促进工作效能的大提升、发展环境的大改善、政府职能的大转变,努力开创全市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2.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有利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及省市列重点项目等实行帮办、代办制,由项目落地方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帮办、代办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和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手续。联审项目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信委牵头,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招商局牵头,企业设立项目由市工商局牵头,力争使各项审批用时最短、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3.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凡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要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和审批方式改革,强化对审批后的监督与管理,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程跟踪,实时监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确认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规定了收费幅度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下限执行。收费单位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既不能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又要切实履行好依法收费职责。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为,促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更加规范合理。
5.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观摩活动。坚决取消各级、各类无实质意义的检查、评比、观摩活动,确有必要的要严格规范;对可以合并或联合的要予以合并或联合,切实减少检查、评比、观摩批次。建立检查评比观摩活动申报制度,未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安排;部门负责同志系统内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工作,县区政府领导不再陪同。凡涉及企业的检查评比,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时间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资源整合、统一进场、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管办分离、分权制衡、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投资商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纪律约束,提高政府执行力
7.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政策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等,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行政行为合理合法、规范公正。
8.全力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维护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要雷厉风行、速办速决,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实际执行中确需调整的,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尚未更改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
9.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意识,自觉担负起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历史使命,始终保持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键时刻敢于负责、重大问题勇于担当、突出困难善于攻坚。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领导在一线垂范、干部在一线锻炼、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加深、威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体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急维稳职责,凡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0.切实强化群众观念。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消除漠视群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作风漂浮的“衙门”习气,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不良作风。结合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想问题、做事情,在谋划发展、制定决策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11.大力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减少文件会议的规定要求,严格文件审批,减少发文数量,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市直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各县区政府行文,确需行文的,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时向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月报或统计分析资料,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严格会议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报市长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且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县(区)政府领导参加。严肃会议纪律,凡市政府召开的会议,要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不能由副职代替;要求分管副职参加的,不能由其他同志代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履行报告请假手续。
12.严肃工作纪律。大力倡导“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作风,弘扬高效率、快节奏干事创业精神,着力改变等靠要、庸懒散、华而不实等不良现象。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值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张争取项目、开展工作、学习考察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擅自脱岗。在外活动要有的放矢,节约时间,讲究效果,严禁以工作为名游山玩水。市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公开曝光、跟踪问效等措施,对只占位不作为、不遵章守纪、影响单位工作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对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13.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各项规定,年内一律不安排与公务无关人员出国考察,一律不得购买除特别急需外的新增公务用车。除接待上级机关和市外客人外,实行工作日禁酒令,严禁公款吃喝,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水平。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严格落实省委“六条规约”。
四、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
14.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继续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制度保证和强大动力,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权责明晰、注重实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行政问责相结合,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意见及时转报市委组织部门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每项工作都按照“干什么事、谁去干、什么时间干到什么程度”的要求,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优罚劣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施行内部绩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项目为干部说话、让政绩为干部说话、让民生变化为干部说话。
1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坚持晒“成绩单”、晾“排行榜”,严格落实月通报、季评比、半年检查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制度,对各县区、各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群众承诺办的实事落实情况等定期进行媒体公示和新闻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监察局要全面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的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目标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直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张掖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张政发〔2005〕121号)、《张掖市行政领导问责暂行办法》(张政发〔2009〕37号),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执行不力的;履行职责过程中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态度蛮横、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工作人员纪律松弛的;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责任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引咎辞职以及组织纪律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查处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