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张掖市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05 11:2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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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1〕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张掖市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张掖市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张掖银监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促进张掖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和银行业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张掖经济金融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信贷与稳健货币政策联动,积极推进需求供应 

(一)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动发展重点信贷投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信贷支持“生态文明大市、现代农业大市、通道经济特色市、民族团结进步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为企业、重大项目提供信贷直通车服务。市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及时沟通“四市”建设项目计划和准备情况,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市发改委、工信委保持经常联系的同时,应积极延伸触角,主动采集信息,把握项目动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授信、按需投放,并将信贷资金满足情况和风险跟踪情况进行通报,支持好重大项目建设。

(二)大力引导信贷消费,促进城乡消费升级。市统计、商务、城建部门要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全市社会消费品运行情况、城建规划情况、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节奏与方向更具有前瞻性、计划性。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继续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向符合条件的滨河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市农业、畜牧、供销等部门要围绕农村物流领域和消费领域建设,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为农户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扩大农村消费。要结合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为农户量身定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培育农村消费信贷增长点。

(三)增加“三农”信贷总投放,着力建立信贷支农长效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筹规划信贷支农工作,把信贷支持“三农”列入本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单列增长规模和扶持重点,要按照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确定支农贷款增长计划,确保全市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各银行要探索设立类似农行“三农事业部”性质的涉农贷款专营机构,进一步加大支农信贷产品的营销力度,主动加强与各级党政机关、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服务“三农”水平。建立合理有效的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把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工作纳入其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和其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范畴,定期评价和通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快机制建设,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要根据银监机构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精神,在加快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核算机制、信贷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专业化经营,确保全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要通过“商户联保授信业务”、“3+2”小额联保等模式,解决小企业有效抵押不足的矛盾。要通过“网贷通”、“直通车”等业务方式,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要抓住大力发展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契机,围绕产业集群开展小企业信贷营销,按照“择优扶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培育中小企业核心客户群,积极向上级行申报产业集群授信。市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要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等信息,帮助银行业机构择优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城乡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五)扩大民生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要根据全市城市低保人群再创业及农村妇女创业等群体融资需求的特点,积极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城市低保人群和农村妇女创业的金融服务方式,扩大创业信贷服务。涉农银行机构要与人社、共青团、妇联、大中专院校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开办青年创业贷款、助学贷款、再就业贷款业务,稳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更好地满足弱势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六)严控淘汰落后产能授信,支持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金融支持,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不断提高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继续支持黑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建设节水型社会和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推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维护绿洲生态安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产业、低碳经济工业园和生态产业集群的发展。   

(七)突出特色产业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张掖绿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突出特色化、规模化、产业化金融支持方向,大力支持张掖绿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具有张掖特色优势的玉米、番茄、马铃薯等制种产业的发展,为建成全国最大的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商品玉米、啤酒大麦、油菜、番茄、棉花、马铃薯等传统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奠定基础。积极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高原夏菜、设施葡萄、花卉苗木、临泽红枣、民乐大蒜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发展,打造全国知名地理商标品牌,培育张掖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涉农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企业要加强协作交流,增强服务意识,共同打造“现代农业大市”。 

(八)促进金融资源与旅游资源结合,支持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调查研究,以张掖丹霞地质公园中央投资项目、马蹄寺景区世行贷款项目、大佛寺景区开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为载体,选择旅游产业中的优质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投入,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适度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经营困难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鼓励民营经济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推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服务全市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九)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生态文明大市”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金融资源,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渗透力和辐射力。要加大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滨河新区建设、张掖绿洲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以及张掖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集约信贷资金,为建设通道经济特色市提供资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做好项目衔接与资金统筹工作,重点对铁路、机场、公路、滨河新区建设及湿地保护等一批重点项目进行支持,努力提供一流金融服务。要对市委、市政府2011年经济工作会上确定的重点项目逐一梳理筛选,实施名单制管理,逐户落实营销,为通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动力。

(十一)加快信贷资金回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订县域信贷年度投放计划,每年信贷投放量、存贷比等指标应有一定幅度增加,全市县域银行机构存贷比未来三年要在2010年底基础上每年至少提高2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年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努力达到每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当地GDP增幅、不低于全省贷款平均增幅、不低于其上级行贷款增幅。要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程,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扶贫联系点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帮扶的优势,支持扶贫联系点特色支柱产业发展,放大金融扶贫效应,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四、加快银行业改革,提升金融活力和效率

(十二)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推动银行业发展方式转变。邮政储蓄银行要根据其“二类支行”改革要点,在三到五年内,将全辖所有二类支行改革到位,山丹县支行、临泽县支行要完成首批改革成为一级县支行的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健全机制,增强对城乡社区和“三农”服务的功能。要积极推动兰州银行设点工作,指导、督促其科学有效的管理架构,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2011年内完成在张分行的筹建,正式开业。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督促涉农机构合理布局农村网点,增强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金融服务力度。年内指导完成一家村镇银行的筹建开业。加快推进自助存取款机等银行自助设备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延伸和覆盖,争取三年内实现县域银行自助终端设备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要进一步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