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发布时间: 2010-01-05 09:0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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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总体目标确定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首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民族自治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扶持和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意见提出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意见明确,在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要确定市、县财政各自的支出范围,市、县不得要求对方分担应属自身事权范围内的支出责任。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等由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市、县;专项拨款补助,由各市、县直接向省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申请,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市、县。市级财政可通过省级财政继续对县给予转移支付。

● 家电以旧换新最多可享400元补贴   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将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向全国推广。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受损可要求10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新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不在食品添加剂目录范围内的物质,哪怕暂时证明对人体没有害处,也不能添加。

● 最高检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开始实施。新规定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此次新规定对查询范围进行修改,以加大贿赂犯罪成本,发挥更强的警示和震慑犯罪的作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立和应用,是具有司法监督属性的犯罪防范手段,所录入的行贿犯罪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记录,具有不可删除或变更性。

●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肃查处“小产权房”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加快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实施,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各地要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 农资综合补贴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出台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的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补贴规模只增不减。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价补统筹,即统筹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与调控粮价两方面措施弥补因农资涨价而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动态调整,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只增不减,即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可以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我国放开化肥经营   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放开化肥经营,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开展化肥经营。《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放开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秩序、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放开化肥经营,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秩序,还设立了必要的市场准入条件。

●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其中,“职业危害”被定义为: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暂行规定》明确安监部门是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主体,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新设两项义务:一为将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相关文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二为将职业危害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检测和评价的频次具体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按照情节轻重,安监部门对26种生产经营企业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我国城市儿童生长发育达国际标准   据卫生部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儿童的生长发育平均水平已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国际标准。根据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调查结果,卫生部制定了《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此次发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参照标准来自健康的、营养良好的儿童,测量数据精确,兼顾了中国儿童生长状况的现实性和前瞻性。二是指标评价体系更全面。

● 抑制产能过剩剑指六大行业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六个行业确定为调控和引导的重点。《若干意见》提出了抑制产能过剩的九项措施。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有关部门将尽快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业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将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二是强化环境监管。推进开展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估。区域内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才能受理和审批。三是依法依规供地用地。四是实行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五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六是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七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八是实行问责制。九是深化体制改革。

● 三年内农村金融机构基本覆盖全国   银监会公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根据安排,2009年—2011年,全国35个省(区、市,西藏除外)、计划单列市共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将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要首先考虑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

● 我省直机关正处级干部任职5年须轮岗   我省出台了《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要求加强省直机关内设机构中的职位交流和省直机关之间正处级领导干部跨部门交流任职。《办法》明确了轮岗交流的六类对象,包括:作为后备干部需要加强培养锻炼的;岗位经历单一或需要通过轮岗交流提高领导能力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等等。《办法》要求,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交流对象,不准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轮岗交流比例前三年平均每年不少于正、副处级领导职数的20%,以后每个年度根据应轮岗交流人数,确定相应比例,同一处室的正副处长一般不同时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