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1-05 08:50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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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09〕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强化政府投融资能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管理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所有权划转”的原则,整合、盘活现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结合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划拨资产,成立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苑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性质

“市金苑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市政府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经营范围

融资转贷服务及国有资产经营。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设立董事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管理负责人。董事会由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办的单位负责人组成(附件1),董事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柳延福同志担任。总经理由财政局副局长孟景文同志兼任。 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职责,执行市政府决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二)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市人大财经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附件2)。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公司为正县级建制,参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内设综合部、投融资管理部、评审部,工作人员6名。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面向社会招聘,确实需要从行政事业单位抽调的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在原单位保留工作关系、身份、职务、福利待遇。

(四)公司办公地址设在张掖市财会人员培训中心。

四、公司注册资本金及来源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

1.市政府财政部门注资1000万元;

2.划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4亿元;

3.划拨国有土地 200亩,价值5000万元。

五、公司职能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融资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编制投融资预案。

(二)根据融资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投融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衔接业务。

(三)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资计划,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根据批准的融资方案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监督运行。

(四)负责投融资财务成本核算,编制年度投融资财务报告。

(五)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分析研究国家金融货币政策和支持重点,为市政府确定承贷项目提供政策依据。

(六)对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进行评审。

附件:1.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2.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董事长:柳延福   市财政局局长

董 事:安想忠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维军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贾登龙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保廷华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丁荣善   市建设局局长

        孟景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附件2:

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监事会主席:保正志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监事会成员:陈 华   市审计局局长

            刘多礼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