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09〕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强化政府投融资能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管理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所有权划转”的原则,整合、盘活现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结合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划拨资产,成立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苑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性质
“市金苑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市政府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经营范围
融资转贷服务及国有资产经营。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设立董事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管理负责人。董事会由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办的单位负责人组成(附件1),董事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柳延福同志担任。总经理由财政局副局长孟景文同志兼任。 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职责,执行市政府决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二)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市人大财经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附件2)。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公司为正县级建制,参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内设综合部、投融资管理部、评审部,工作人员6名。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面向社会招聘,确实需要从行政事业单位抽调的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在原单位保留工作关系、身份、职务、福利待遇。
(四)公司办公地址设在张掖市财会人员培训中心。
四、公司注册资本金及来源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
1.市政府财政部门注资1000万元;
2.划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4亿元;
3.划拨国有土地 200亩,价值5000万元。
五、公司职能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融资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编制投融资预案。
(二)根据融资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投融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衔接业务。
(三)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资计划,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根据批准的融资方案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监督运行。
(四)负责投融资财务成本核算,编制年度投融资财务报告。
(五)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分析研究国家金融货币政策和支持重点,为市政府确定承贷项目提供政策依据。
(六)对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进行评审。
附件:1.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2.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董事长:柳延福 市财政局局长
董 事:安想忠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维军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贾登龙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保廷华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丁荣善 市建设局局长
孟景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附件2:
张掖市金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监事会主席:保正志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监事会成员:陈 华 市审计局局长
刘多礼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