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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9〕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2009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我市拓宽三条路子、实施十大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9〕19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依托生态屏障、立体交通走廊、通道区位优势,突出生态建设、现代农业、通道经济三个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展现后发优势,实施“十大工程”,拓宽“三条路子”,着重解决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1.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十二五”规划以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结合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及建设生态张掖、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商流中心等发展目标,制定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
2.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启后,又以调查研究为基石,进一步深入县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又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4.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规划既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5.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坚持特色方向、走好三条路子、推动三大战略、实现科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吸收“十一五”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委托省内外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编制。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要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纲领和依据,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编制全市重点领域(行业)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主要包括:生态张掖建设规划、区域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年)、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商贸物流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由对应领域和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提出编制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
(四)编制县区规划纲要。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既要根据县区实际和推进市县区规划体制发展的要求,又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区 “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县区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各类规划衔接,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推进。
三、进度安排
按照省上的要求,市县区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先于全省规划。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和前期研究阶段):2009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汇报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安排,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发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确定重大调研课题,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开展研究工作;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研究提出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县区、市直部门及各方面专家座谈会,充分听取和吸纳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根据全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及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确定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领域和方案,开展重点专项规划前期准备和编制工作,初步筛选确定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做好与全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第三阶段(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10年7月至10月底。根据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完成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做好相应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等工作。
第四阶段(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11月底前,初步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县区“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县区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二)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特别是需要国家和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尽早启动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并搞好与省上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国家和省上规划中。
(三)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搞好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与省、国家各类规划的衔接,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县区规划纲要的相互衔接。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总体规划纲要审议通过后,要进一步加强与专项规划的衔接,保证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实施。各县区总体规划草案要先报市发改委,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后,再经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依托市政府经济顾问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全市“十二五”规划咨询组,负责对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9〕193号文件精神,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在市直相关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县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附件:1.张掖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2.张掖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及编制责任单位(略)
3.张掖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目录及责任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