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2009年11月12日,市长栾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了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我们要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全面完成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一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二要牢牢把握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更好地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三要贯彻落实精简统一效能这个基本原则,着力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实现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行。四要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这个总体目标,改出活力,改出效率,努力形成充满活力、更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行政管理体制。五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对取消、保留、加强的职责,应明确依据和具体内容,对下放、转移的职责,应明确去向,对划入、划出的职责,应明确承担部门。在明晰职责分工的同时,要明确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增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六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机关正常高效运转,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问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干部思想稳定、机关秩序稳定。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理解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人人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自觉增强纪律观念,严格落实责任,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监察、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对违反纪律和政策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借改革之机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私分和侵占国有财产的,要从严查处,确保改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原则同意《张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六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一并报市委研究审定。
出席:栾克军 王 军 张育忠 董永芳 方维军 王 刚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