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03 15:1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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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各单位:

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和我省陇南、天水、平凉、庆阳等市州受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应急管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和指挥体系,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常态管理,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应急制度不落实,应急处置设备简陋,物资储备不足,保障能力较低;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易发期,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于6月底前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应急管理职责,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关制度,落实应急责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也要根据实际,成立或明确工作机构,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在全市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整合提高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和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应急救援能力;督促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设施,强化培训演练。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基层警务、医务人员、民兵、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等力量,在8月底以前建立起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抓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职能、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调整充实专家组。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筹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力争8月底前完成市级重点行业专家组的调整充实和聘任工作。各县(区)也要着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4、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计划,把应急知识列入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教育、从业人员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媒介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群众应对危机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互动局面。

三、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切实管用、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细化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操作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预案,熟练掌握预案的基本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履行职责到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预案。要抓好较大规模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地震部门要畅通联络渠道,及时跟踪核实异常情况,切实加强震情分析会商,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着力加强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各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要扎实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供货渠道、运输方式、联系方法等信息,建立应急物资数据信息库和调用方案,采用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静态储备与动态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经委、民政、财政、粮食、商务、卫生、交通、建设、通讯、供电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的相关要求,突出住宿、食物、饮水、医药、交通、通讯、电力等方面,积极做好相关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针对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安监部门负责,重点排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等领域的隐患;水务部门负责排查库区、河道、塘坝、公园、风景区等设施及运营船只方面存在的隐患与问题;交警、交通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隐患的排查,重点查处客货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等违章情况,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重点对宾馆、饭店、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防爆电器、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严格进行检测检验;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大型场馆建设、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治,并做好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负责,建设等部门配合,排查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属于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立警戒标志;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院等医疗救护机构场所、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治理,并对全市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做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与督促,确保重点项目安全建设、顺利建设。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要做到隐患没查清不放过、整治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治验收没完成不放过,拿出钢的措施、铁的办法,认认真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工作,按信息分级标准、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值班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及时收集、掌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近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带班,落实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每天要将本行业、本部门安全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各部门、单位领导的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不得关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准确、按程序报送信息,并积极做好处置。

3、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内紧外松、维护稳定”的原则,统一渠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管理的有关信息。市上对外信息的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传播来自于传言或者其他非正规渠道的消息。

4、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起责任,紧密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