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电油运及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2-05 11:1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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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电油运及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电油运及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2008年1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保障煤、油、鲜活农产品运输和电力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煤炭生产和供应。煤炭企业要切实安排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尽量少放假或不放假,努力增加产量,保障市场供应。发电企业要积极加强与省外煤炭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稳定煤炭供应渠道。铁路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煤炭运输的组织效率,积极支持省外煤炭调入。有条件的开行固定车体的小运转循环运输模式,鼓励用煤大户配备自备车,稳定煤炭运量。交通部门要开通公路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1955号)和《甘肃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把好煤炭质量关,防止乱涨价的行为发生。

二、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石油加工企业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努力克服寒冷天气影响,继续保持高负荷生产,调整产品结构,合理安排检修,努力增加成品油产量。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要加强成品油产销衔接,加大配送力度,及时组织调运,保证所属加油站点敞开销售,确保供应不限量、不断档。

三、积极组织运输和销售鲜活农产品。要认真落实国家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临时性应对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干支线道路的维护,及时清除冰雪路障。高速公路沿线服务站、收费站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公安、交通部门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优先放行,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做到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铁路部门要根据农业、商务部门提出的运输需求,加强组织调度,及时安排运力,全力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价格、财政、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针对鲜活农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则免。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减半征收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商务、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衔接,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运输和销售量。

四、强化电力运行监测和调控。供电部门要加强供电线路巡护,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发电企业要强化煤炭产运需衔接,提高电煤库存,确保冬春季的电力和热力供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成本变动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防止上游企业随意向下游企业转嫁成本。

五、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市州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低保、五保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口粮、衣被等困难问题。要针对天气寒冷、物价变动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冬季取暖等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当中。

六、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启动实施应急预案,突出加强道路交通、春运、煤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和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将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