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市政府同意对张掖市第一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作以下调整:
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开堂委员调整为市政府副市长张育忠同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廖永宏委员调整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蓝秉勤同志。
原人行张掖支行副行长杨生伟委员调整为人行张掖支行行长余跃泉同志。
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建中委员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顺海同志。
市地税局副局长高怀国委员调整为张掖银监分局局长马继伟同志。
原丝路春酒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薛延龄委员调整为丝路春酒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荣林同志。
原甘州区政府副区长安想忠委员调整为甘州区政府副区长脱兴福同志。
原山丹县政府副县长蔺学锋委员调整为山丹县政府副县长刘晓云同志。
原民乐县政府副县长郑生新委员调整为民乐县政府副县长郑尚兴同志。
原高台县政府副县长宋学武委员调整为高台县政府副县长李宏伟同志。
原肃南县政府副县长马德明委员调整为肃南县政府副县长白勇同志。
原民乐县房产局局长王山委员调整为民乐县房产局局长吉成同志。
原肃南县房产局局长郭柏斌委员调整为肃南县房产局长宋自瑞同志。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