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6年3月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栾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考核办《关于2005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及奖励意见的汇报》,研究了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体系设置的有关事宜。会议认为,实行“三位一体”考核办法,是2005年市委、市政府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举措。经过一年的运行,对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科学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工作局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市考核办关于2005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及奖励的意见,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后,报市委研究确定。会议强调,2006年“三位一体”考核要以加快张掖经济社会发展为最终目标,进一步分析研究,修改完善,使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体系、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的设置,要在认真总结2005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体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尽力而为,充分体现跳起来摘果子的精神。会议确定,在县区目标责任书中,要把教育、卫生、信访、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纳入考核体系之中,对分值进行相应调整。对市直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体现部门工作特点,突出业务工作重点,量化细化评分标准,使之便于考核。县区和市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的确定由市发改委、统计局把关审核,经与被考核单位衔接、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委研究确定。
二、会议讨论了市规划局《关于审批张掖市城市人民防空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会议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依法开展人防工作,强化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不断开创人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由市建设局、规划局、人防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会议讨论了市监察局《关于提请审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认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政府建设十分必要。会议同意市监察局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批转执行(另行文)。会议确定,市监察局要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政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由市监察局负责,人事局、编办配合,提出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具体意见,按程序报批。
四、会议讨论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请示》。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扩大就业再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同意该请示,由市政府下发执行(另行文)。
五、会议讨论了市法制办《关于建议调整张掖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会议同意调整张掖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
六、会议讨论了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上报〈张掖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审批程序〉的请示》。会议指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对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广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搞好服务,加强监管,把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使中低收入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原则上要分类、分批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会议决定,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残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参加,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审批程序,提交下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同时,成立由市房产管理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人事局、监察局、残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审批领导小组,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进行严格审批,让最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居民优先住上经济适用住房。
七、会议讨论了张掖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对高台县民兵许宏同志表彰的请示》。会议同意该请示,相关事宜由副市长周双喜负责协调落实。
八、会议讨论了市科技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农村科技推广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增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内在活力,有利于满足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要求,有利于形成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激励政策,务求取得实效。广大科技人员要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努力为建设新农村施展才华,贡献力量。会议同意市科技局意见,报市委研究确定。
九、会议还就其他问题进行了研究确定。
出 席:栾克军 周双喜 安永红 张 平 王 刚
列 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