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0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随着气候转暖,当前已进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关键时期。根据3月2日国务院、省政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确保今年农民持续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的迫切需要,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从禽流感发生规律看,春季候鸟大规模北迁,是疫情的高发季节;从国内形势看,当前禽类疫情时有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继续增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相当严峻,防控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消除麻痹松懈意识,扎扎实实做好防控工作。
二、加大免疫力度,确保免疫质量。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各级畜牧部门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工作作为今年春季集中防疫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免疫计划,及早调拨疫苗,对全市所有养禽场、养禽大户的禽类及所有散养禽类进行强制免疫,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要认真开展免疫质量监测,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
三、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当前,春季候鸟大规模北迁,春季禽类补栏进入高峰,调运频繁,活禽交易增加,极易造成疫情传播。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地域特点、禽类分布情况,以城郊养禽场和专业大户为重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要加强黑河沿岸的沼泽、湿地、水库、滩涂等候鸟栖息地的疫情监测。充分发挥村级观察员和各级疫情测报站的作用,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抓紧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
四、加强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要进一步加强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诸环节的检疫监督力度,确保各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高台元山子、民乐扁都口、肃南白庄子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对长途贩运禽类及其产品的车辆,认真做好查证验物、消毒和登记工作。严禁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地区调入禽类及其产品,防止疫情传入,但不得阻止健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通。
五、建立消毒制度,规范养殖行为。各县(区)要指定专人建立严格的经常性消毒制度,对规模养禽场(户)、禽类密集养殖村每周消毒1—2次。指导散养户对禽类活动场所及粪便进行消毒,实行圈养。对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仓储场所、运载工具以及禽类密切接触过的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加大消毒力度。对病死禽的尸体必须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抛尸,违者由动物检疫部门严肃处理,并认真落实“五隔断”措施(人与禽隔断、养禽与卖禽隔断、家禽与家畜隔断、家禽与野禽隔断、养禽和禽类产品加工隔断)。要做好家禽与野禽的隔断,生产场所要防止野禽从门、窗进入,防止人(尤其是饲养人员)与野禽、鸽子等飞禽、候鸟接触等。引导、指导规模养殖场(户)转变饲养方式,加快良种、良舍、良料、良法、良医等“五良”技术组装配套和推广力度,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养殖。
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物资储备。各级财政要积极多方筹集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对消毒免疫等实行合理补助,对专业养殖户和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同时,要保证物资供应,确保能够储备充足的消毒药品、疫苗、防护用具等防疫物资,确保防控工作需要。
七、建立应急机制,提高防控能力。要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控,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要抓好各级应急预备队的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全面增强以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应急反应和重点疫病控制为主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依靠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开展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工作的科技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服务协调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层层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要积极推进基层兽医体制改革,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职责,充实人员,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防控的指导和督查工作。3月下旬,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派员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区,采用入户抽查和血清学监测等方法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