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8年5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脱贫攻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城区备用水源地选址、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及省政府务虚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经济工作的正确方向,对标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准确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实干精神,不断增强不甘落后的荣誉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创新的思维解决复杂问题,以改革的举措推进工作落实,更多地激活各类要素,努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各项工作在全省阵营中位居中上游。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始终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坚决把国家安全放到工作全局中来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准则,统筹做好全市国家安全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重视调研、主动调研、深入调研的鲜明导向,坚持调查研究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相结合、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相结合、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调查摸实情、研究出思路,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研究了市扶贫办《关于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四次会议精神暨贯彻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当前全省脱贫攻坚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我市虽没有深度贫困县,但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精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体性、系统性问题和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问题。要紧盯“两个指标”,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问题清单,尽快查清问题原因,深度研究对策措施,整改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切实解决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不精准,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政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要抓好“一户一策”举措,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驻村干部帮扶责任,因人因户细化实化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提升技能、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一户一策”落实见效。要着力突破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培育、帮扶措施落地“三个难题”,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的,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力有效落实帮扶措施,真正把易地搬迁与产业扶贫结合起来,确保搬迁群众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落实“四个环节”,切实抓好问题交办、执行落实、情况反馈、督查问责工作,抽调精干人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资金管理、措施保障,全力以赴打好全市精准脱贫攻坚战。
会议确定:(1)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委组织部配合,从进村进社人员、大学生村官中抽调6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干部,充实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抽调人员要尽快到位开展工作,抽调时间截止到2019年春节前。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好抽调人员的食宿。(2)由市扶贫办负责,尽快建立由市扶贫办牵头,市督查考核局、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席会议运转办法,定期研究会商整改工作,分组分批开展督查督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3)由市财政局负责,市扶贫办及市直相关单位配合,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到户率低、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高”的问题,抓紧梳理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情况、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情况、贷款政策调整后变化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报市政府研究。(4)由市扶贫办负责,围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抓紧筹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具体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三、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
四、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研究批准张掖市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审定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的请示》
会议强调:(1)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7年度实施方案。由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由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要按照“分区域准入、分类别审批、分层级监管”的思路,进一步论证细化,充分吸纳我市环评制度改革现有成果,确保环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五、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审定甘州区城区备用水源地选址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的意见。按照方案一选址要求,以黑河地表水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在巴吉滩新建甘州区城区备用水源地。(2)由甘州区负责,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抓紧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3)由甘州区负责、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对甘州区城区二水厂进行实地查勘,本着“资源有效利用、防止闲置浪费”的原则,抓紧研究提出二水厂关停后开发利用的具体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六、研究了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关于市疾控中心及市中心血站地块改造建设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规划局负责,甘州区及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将市疾控中心及市中心血站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统一进行改造建设,在杏林南路或万寿街沿街规划建设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考虑该片区建筑景观的整体协调性,将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办公及业务用房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土地(共计13436.4平方米、合20.15亩),主要规划指标确定为: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0%,绿地率不小于30.0%。(2)现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办公及业务用房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用房(共计8346平方米),由市国资委收回核销。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办公及业务用房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划拨土地(共计13436.4平方米、合20.15亩),由市国土局收回,交甘州区储备后公开出让。(3)由甘州区负责,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单位配合,督促该地块土地受让方将该片区与名门首府B区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沿杏林南路为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心血站置换规划用地3340平方米(合5亩),建设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上12000平方米,地下20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4)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该地块土地受让方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家属楼住宅(共计12户),采用房屋置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搬迁安置。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建设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与杏林南路之间的连接道路。(5)由市卫计委负责,与土地受让方签订项目置换建设协议,明确建设标准、建筑规模和交付时间等内容。市卫计委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全过程参与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土地受让方要按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的使用需求进行规划和建设,确保设计科学合理、达到使用标准、满足功能需求。(6)该地块土地出让金,除上解省级部分外,由甘州区全部上缴市财政,经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安排用于支付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置换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卫计委负责,相关下属业务单位配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市财政视争取项目资金情况逐年列支缺口资金。(7)该地块公建项目涉及缴纳的人防配建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维修基金、消防和地震安评费等其他费用,均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予以减免。
七、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成立张掖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请示》、市工信委《关于审定张掖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和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任组长,副市长王向机、王海峰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卫计委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张掖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另行文)。成立张掖市医药产业发展中心,挂靠在市卫计委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承担服务评估和对内对外协调职能,不增加人员和编制。(2)同意市工信委提出的意见,成立张掖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和专项工作组(另行文)。由市工信委负责,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抓紧调查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布、生产状况等详细情况,区分不同类别情况,科学制定搬迁方案,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步有序搬迁。
八、研究了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关于审定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物价局负责,市建设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本着“不过多增加用水成本、不增加征收成本、有效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科学论证实施范围、加价项目、加价标准、征收办法,确保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落实。
九、研究了市民宗委《关于审定张掖市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关于组团参加甘肃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民宗委提出的意见。由市民宗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县(区)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管好用好创建工作经费,将有限的经费用于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改善等突出问题方面,减少一般性支出,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同意市民宗委提出的意见,组团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要抓好运动员选拔、训练备战、组织参赛、服务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努力取得最好成绩。市财政局负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结合体育赛事特点,据实核拨相关经费。
十、研究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市民政局配合,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助残和教育资金后,拨付2017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福利、儿童福利及社会公益等项目。(2)由市审计局负责,抓紧对近几年来的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一、研究了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关于审定城乡生活垃圾集中运转费财政补贴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财政局、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由财政局、市建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2)补贴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专项中予以解决。(3)市建设局及相关单位要本着“尽好政府监管责任、减少具体干预、放手让企业做好”的原则,继续探索完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运转处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集中运转处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运行成本有效控制、运转质量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提升。要探索建立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机制,不断优化转动流程,尽量减少二次转运,有效降低转运成本,提高转运质量和处理效益。
十二、研究了市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纪委监委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意见,对市纪委监委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会同市纪委监委,本着节能环保、功能完备、适用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招标采购手续,并尽快启动实施。要严格控制施工成本,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把造价审计作为招投标的必要条件、工程决算的必经程序和工程结算的最终依据,写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要切实强化廉洁教育,全面做好施工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廉洁不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出问题。(3)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张 勇 王向机 赵学忠 安文波 周元圣 徐永胜
列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