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8-03-31 10:59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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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8年3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解读学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听取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修建高台县至阿右旗道路工程、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基本延续了去年年底回稳向好的良好态势,大部分经济指标同比实现增长,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但因我市大项目好项目及产业性项目严重不足,固定资产投资支撑作用不强,加之重点领域投资受限,工业经济增长乏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生产总值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的目标难度很大,总体来看经济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实现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任务十分艰巨。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敢于担当的责任感,攻坚克难,奋力争先,全方位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开动脑筋谋项目,转变思路做项目,主动出击争项目,凝心聚力推项目,加快进度建项目,力促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扩张、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确定:(1)由市发改委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把项目开工复工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头等大事,按照项目责任制清单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力促各类项目尽快开工复工。(2)由副市长陈华牵头,市招商局、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招商引资、招商服务和新项目补充工作。近期,各县区要紧盯已有基础、条件成熟、有落地可能、发展前景好的项目,确定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外进行精准招商,争取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实施。(3)由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紧盯道路交通、房地产开发、农业农村发展、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切实做好跟踪服务、督查督办等工作,努力推动加快投资建设进度。(4)由市工信委负责,抓紧排查梳理现有停工停产特别是非季节性停工停产企业的详细情况,准确掌握停工停产的具体原因和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办法,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快实现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大局意识,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办理各类手续,确保新建项目早日投产投用。(5)由市财政局负责,认真梳理、逐项查找财政支出特别是八项重点支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沉淀滞留。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双创办配合,抓紧研究提出双创资金直接支持重点企业、基地等方面意见,报市政府研究。(6)由市统计局负责,市发改委配合,按照纳入统计的要求,列出建设项目纳入统计所需资料清单,及时反馈相关建设单位,督促并帮助项目业主办理各类手续,确保应统尽统、应纳尽纳。(7)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统计部门指导协调汇总的工作机制,协调一致抓好各项统计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准确。(8)涉及经济数据统计的市直相关单位要紧盯升规入库工作,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主管科室具体负责,全面做好数据统计和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年内更多企业升规入库。(9)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负责,市统计局配合,抓紧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的具体意见。由市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市林业局负责,市统计局配合,抓紧研究提出生态建设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的具体意见,明确操作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力争做到应统尽统。由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等单位负责,抓紧研究提出道路交通、房地产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的具体意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纳入统计的工作。(10)由市审改办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认真分析我市“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各部门网上办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效率显著提升。

二、传达学习省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消安办关于全省工业工作会议、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省上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确定:(1)由市旅发委负责,近期抓紧筹备召开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要深度研究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认真分析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着眼加快建设全域旅游典范城市,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报市政府研究。(2)由市消安办负责,近期抓紧筹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暨农村柴草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预拨资金120万元,由市消安委购置轻型水罐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用于表彰农村柴草清理专项整治先进集体。由市消安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政府招标采取手续,市财政按照政府招标采购中标价核拨经费,所需资金列入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配置到乡镇的轻型水罐消防车、行政村的消防装备器材,其维修保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由所在各县区分别按照每年1万元、3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

三、研究了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建高台县至阿右旗道路工程的请示》

会议强调,高台县至阿右旗道路作为高台县境内连接甘蒙的省级出口通道,对加强张掖与阿拉善盟旅游联通、矿产开发、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交通投融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高台县、市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项目启动建设。

会议确定:(1)同意高台县政府提出的意见,将高台县至阿右旗道路工程作为S301线甘州至金塔一级公路(北部大通道)项目的连接线。鉴于目前拟建S301北部大通道项目暂不能启动,由张掖交投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先期建设该项目,力争年底基本建成。(2)高台县要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前期费用及征拆成本;配合张掖交投公司采取多种途径解决融资问题。在北部大通道主体项目实施时将该项目建设资金予以置换,同时解押高台县相关资产。市县财政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支持。

四、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成立张掖至汶川国高(G0611)张掖至扁都口段公路项目指挥部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意见。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鞠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张掖至汶川国高(G0611)张掖至扁都口段公路项目指挥部(另行文)。

五、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农业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农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立足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着眼未来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等关键指标,抓紧与省农牧厅等省直部门协调对接,确保任务指标科学合理、功能区划定符合实际,为张掖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研究了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关于新世纪房地产公司与南关三社土地对换问题处置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国土局、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按照2005年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建设局、甘州区长安镇南关三社签订的《土地对换征用协议》,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拆迁继续由协议双方负责尽快完成,按城市规划进行建设。

七、研究了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关于审定市恒达土地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算界定处置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张掖市恒达土地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恒达公司)整体划转市城投公司,作为市城投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运营。由市审计局负责,抓紧做好市恒达公司经营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由市国资办负责,根据审计结果做好市恒达公司清产核资、资产划转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市城投公司配合,做好市恒达公司原有人员安置移交工作。(2)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国土局、市城投公司等单位配合,根据审计结果将市恒达公司经营收益全额上缴市级国库。(3)对市国土局办公楼工程欠款570万元、地质博物馆工程欠款550万元,以造价审计结果为依据,由市财政局据实核拨,并列入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

八、研究了市招商局《关于2017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落地服务工作考核情况及拟授表彰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招商局提出的意见,对2017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另行文);对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深圳张掖商会、河南甘肃商会、天津甘肃商会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万元,所需资金从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2)由市招商局负责,以招引项目实际投资额、到位资金等为主要指标,对2017年市直各部门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再次测算评定,抓紧研究提出表彰奖励的单位名单,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3)对以上评定的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全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予以表彰。

九、研究了市人社局《关于审定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人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等单位进行沟通衔接,按程序上报考录计划,并认真做好考录各个环节的工作。

十、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市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差额部分补助经费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核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绩效考核奖差额部分经费198.9万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20.56万元、市人民检察院78.34万元。以上经费列入2018年初重点专项预算。

十一、研究了市编办《关于审定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编办提出的意见,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5项,省属驻张单位第十一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项。由市编办负责,抓紧与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进行对接协调、核实确认,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十二、研究了市政府副市长安文波同志的工作分工

会议确定,副市长安文波同志挂职期间,协助王海峰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协助陈华副市长分管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分管国家级种子基地(张掖)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种子管理局、市外经贸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丝绸之路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暨绿色有机产品(张掖)交易会筹备等工作。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张 勇 王向机  王海峰 鞠 毅 陈 华 安文波 周元圣 徐永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