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发〔2018〕43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优化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1.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相关文件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入手,加强产权保护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当事人长期申诉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重点惩治黑恶势力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串通招投标等手段侵犯企业家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处置涉案财物时,依法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保护企业正当财产及法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2. 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注重研究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新兴投资模式和新型经营管理模式等新变化,慎重对待创新融资、成果转化收益等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支持、鼓励企业和企业家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完善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力度,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形成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3.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全面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事项,加强涉审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禁止行政机关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中介服务。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二、营造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4. 保障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5. 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快建设“信用中国(甘肃·张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相关部门和领域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实施工程招标投标、财政资金扶持、信用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家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企业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人行张掖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6. 提升涉企监管水平。进一步优化随机抽查系统,健全相关机制,及时建立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覆盖。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提高失信企业检查力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营造优化社会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7.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企业和商(协)会调研或现场办公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所联系企业和商(协)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实行月、季定期调度,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坚持“一企一策”,推行现场办公,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县区非公办设立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损害企业权益和营商环境的行为,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非公办、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8. 提高企业家参政议政能力。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等要求,适当扩大企业家进入“两代表一委员”的比例,增加企业家的话语权,发挥好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企业家的作用,畅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的渠道。组建非公经济专家库,探索建立企业家群体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府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主动征求采纳企业家意见建议,尽量避免政策意图与企业意愿出现偏差,确保政策更加切合实际、更接地气。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9. 建立容错试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制定鼓励国有企业家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免责条件、对错误或失误性质的组织认定程序、对容错主体实行免责处理的具体规定等,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各县区政府)
10. 加大企业家激励力度。对于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属国有企业,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建立优秀企业家库,定期评选“十杰百优”优秀企业家,授予荣誉奖励,对优秀企业家的典型事迹、创业精神、社会贡献及时宣传推广。支持优秀企业家评选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国资办、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四、营造政策服务环境,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
11. 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甘肃政务服务网(张掖)、张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载体,集中公开和推送涉企政策信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互联共用,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密切与行业组织合作,及时发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市工商局、市招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2. 加大政策落地力度。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省委“七破七立”要求和省政府进一步转变作风“十不准”规定,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坚决纠正优惠政策不落实、招商项目落地难、“放管服”改革不兑现、权限下放不彻底、服务优化不到位、效率低下影响企业经营等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等问题。坚决纠正遇事推绕拖、“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13.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和方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建立“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一次性办结”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效保障市场主体依法有序参与市场竞争,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营造人才支撑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14. 加强企业家培养。根据我市产业类别、企业发展和个人需求,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各类梯次的企业家队伍。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政策、科技、管理、法规等培训,引导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模范,不断提升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15.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市、县区每年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搭台帮助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专家人才,优先支持设立科研工作站、领衔人才发展项目,并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鼓励企业通过全职或柔性等方式自主引才,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同时县区制定补贴办法进行补助;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或见习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市、县区每年选派一批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特派员,到企业挂职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16.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企业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品质。培养企业家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依法纳税意识。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国防建设,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争创一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17. 引导企业家履责担当。推动“民企帮村”精准扶贫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社会建设等各类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张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六、营造政治引领环境,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18. 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健全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教育引导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教育引导党员企业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制定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对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