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
2018年10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市区物流体系发展规划及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张掖城东片区及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312线甘临一体化PPP项目实施、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安委办《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有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着重突出重点任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牢牢抓住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的重大问题,投入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气力,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以博大人文情怀、强烈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全市教育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和教学质量建设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教育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要深化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认识,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大力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实施“双十双百”乡村旅游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听取了市政府第三次议事会安排部署任务落实情况汇报,讨论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张掖城区物流体系发展规划(2018-2025)》编制、甘州区政府关于《甘州区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及市区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协调推进工作组组建、市国土局关于物流项目用地报批调整及“五未”土地调剂置换、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充实张掖市甘州城区物流市场整治及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张掖交投公司关于张掖城区公路港物流园、经开区物流园和铁路物流园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关于支持物流项目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张掖市区物流业发展迅速,但存在“散、乱、险”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物流市场秩序整治,构建现代物流业发展体系。要统筹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布局、资源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立足我市立体交通枢纽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加快建设高效便捷、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着力把张掖城区打造成服务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商贸物流重要节点城市。
会议强调,加快物流体系建设既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群众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既关系社会事业发展大局,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甘州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张掖市区物流产业现状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市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大力整治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为完善物流体系提供支撑。要深度研究相关政策,以健全物流体系、完善功能设施、规范物流秩序、提升物流效能为目标,尽快制定出台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项目资金,围绕实施张掖城区物流体系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建设年内基本破题,张掖城区公路港物流园、经开区物流园和铁路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明年基本建成。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张掖城区物流体系发展规划(2018-2025)》。由市发改委负责,甘州区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张掖交投公司等单位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张掖市甘州城区物流市场整治及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再次研究审定后批复执行。(2)原则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的《甘州区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区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协调推进工作组人员名单。由甘州区政府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策的针对性、集成性和导向性,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支持政策,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措施办法,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要求,深入细致做好前期工作,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清理整治任务。(3)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调整充实张掖市甘州城区物流市场整治及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另行文)。(4)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市发改委负责,抓紧梳理汇总各部门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张掖城区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5)由市国土局负责,甘州区配合,加强与省国土厅的沟通衔接,通过增存挂钩、清理“五未”土地或置换用地指标等办法,全面做好物流项目规划调整和用地报批工作,为物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6)由甘州区负责,先行启动张掖城区公路港物流园、经开区物流园和铁路物流园三个项目建设区域内的非法违规仓储物流设施清理整治行动,抓紧开展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办法,加大清理整治工作进度,最大限度降低征地拆迁成本,力争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净地出让条件,为项目顺利启动建设奠定基础。(7)由张掖交投公司主导,联合临泽中云数据有限公司、张掖金山物流有限公司和其他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采取“1+2+N”模式,组建成立张掖交投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张掖交投公司要在确保对张掖交投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拥有控股权的提前下,会同市工商局、市国资办等单位,认真做好张掖交投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组建、国有资产监管、股权结构分配及融资准备等工作,力争公司早日组建运营。(8)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牢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通过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简化环节等措施办法,切实做好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及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为项目顺利推动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保障。尤其在仓储物流市场专项整治涉及手续补办过程中,要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办理各种要件手续,坚决杜绝互为前置、相互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批准张掖市城东片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规划局编制的《张掖市城东片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政府批复执行。
四、研究了市国资办《关于申请对本级法院检察院资产清查复核结果予以审定的报告》
会议确定:(1)同意市国资办提出的市本级法院、检察院资产清查复核结果。由市国资办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配合,进一步清查审核,确保无误后报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并签订资产移交接收协议。(2)为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正常工作需要,按照“车随单位走”的原则,将市中级人民法院6辆、市人民检察院5辆执法执勤用车从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划出,随市本级法院、检察院资产一并上划省级管理。
五、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审定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市财政局《关于审定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批复实施。(2)同意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提出的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3)由市交通局牵头,张掖交投公司负责,按照PPP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初步设计报批等后续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4)由市本级和甘州区、临泽县按照4:4:2的比例,分别承担该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市财政局和甘州区、临泽县负责,将该项目政府支出纳入市县中期财政规划列入预算。
六、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明确张掖丹霞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交通局负责,按照企业投资类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投资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审查,并积极协调指导、加强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聘任曾来德王平为市政府文化发展顾问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文广新局提出的意见。聘任原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书法篆刻院执行院长曾来德和中央数字电视董事局主席王平为市政府文化发展顾问(另行文)。
八、研究了市公安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政府法制办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要深度研究国家和省上相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把握实质,确保《条例》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不层层加码提高标准,既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又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
九、研究了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关于审定张掖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科技局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审签后印发实施。
十、研究了市卫计委《关于解决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住房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卫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政府出资购置住房108套,用于解决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住房问题。(2)由市卫计委负责,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等单位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引进人才住房购置分配、装修维护、使用管理等具体办法,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3)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组织采购所需住房并移交市第二人民医院分配使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全力做好房屋采购、资产移交、产权办理等相关工作,为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启动运行提供保障。
十一、研究了市财政局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安排资金21.58万元,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18年9月起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从2019年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予以解决。2.安排资金73.8万元,用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楼电梯改造费用,市财政局根据最终采购中标价核拨所需资金。3.从中央及省财政下达的政法转移支付(设备、办案经费)中安排资金32万元,用于市公安局解决相关设备购置及检验耗材所需经费;安排资金25.5万元,用于市公安局解决相关人员奖励及工作经费。4.从2018年预算安排的文化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19.8万元,用于市委宣传部解决参加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所需经费,待主办单位核算并确定各项费用后据实拨付。5.在已安排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奖励资金10万元的基础上,再核拨资金32万元,用于市质监局、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解决2018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商品煤检验专项补助经费。6.在继续保留市计量检测中心年初部门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25.44万元的基础上,安排资金65万元,用于补助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所属市计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运行经费;从2019年起,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根据年度检测工作量合理确定运行费用补助金额,列入年度专项预算予以保障。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王海峰 陈 华 安文波 徐永胜 周元圣
列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