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发〔2019〕70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意见》(市委发〔2018〕2号)和《张掖市牛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真正把我市牛产业打造成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脱贫增收的“首位产业”,将“甘牛”打造成中国肉用西门塔尔自主品牌优质地方品种,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张掖发展实际,现提出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19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扶持
1. 实施并争取扩大国家“粮改饲”、草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覆盖面,积极争取2020年张掖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有效覆盖。
2. 实施好畜牧业主导产业、畜禽健康养殖、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等项目,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补短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提升全市畜禽养殖效益和整体水平,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3. 实施好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建设、全省肉牛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8类项目,带动加快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甘牛”良种扩群增量
4. 以西门塔尔牛为主,扎实推进冻配改良,所需冻精由市级财政按每头能繁母牛15元标准统一采购,其中:14元为肉牛冻精采购费用,1元为肉牛冻精采购、储存、保管等业务费用。
5. 支持引导养殖、屠宰加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院地合作,强化对肉牛品种选育等方面的科技支撑力度。2019-2021年市级和相关县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甘牛”选育,保障“甘牛”育种工作顺利开展。
6. 扶持引导加快良种基础母牛种群繁育。各县区择优确定养殖“甘牛”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大户共1000户给予重点扶持,每年每头良种基础母牛补贴500元,其中:甘州区500户、临泽县200户、高台县150户,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各50户。
选择100头以上繁育场50个给予重点扶持,其中:甘州区20个、临泽县10个、高台县10个、山丹县5个、民乐县3个、肃南县2个,每年每头良种基础母牛补贴500元。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7. 以“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共同协作模式(简称“政银保企模式”),推行“繁育贷”(对繁育母牛养殖户贷款)和“育肥贷”(对育肥肉牛养殖户贷款),解决肉牛养殖农户融资抵押不足的问题。以引进“第三方管控+银行贷款”的模式(简称“管控模式”),解决屠宰加工企业抵押不足的问题。
8. 设立牛产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门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帮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规模养牛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等解决融资难问题 。
9. 支持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养牛,各县区可根据各自产业发展实际,以“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
10. 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牛屠宰加工企业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贴息,鼓励屠宰加工企业扩大生产。以年屠宰加工5000头牛奖补50万元为起点,每增加3000头增加奖补50万元,累计计算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贴。
11. 按照中央、省级出台的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牛保险补贴资金。从2019年起,将省级补贴品种的保费分摊比例统一设置为:贫困户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区财政补贴50%,贫困户自缴10%;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非贫困户等投保主体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区财政补贴40%,自缴20%的比例分摊保费。
12. 鼓励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当年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由市级财政安排20万元、所在县区财政安排10万元的资金,给予以奖代补。
13. 落实牛养殖场及市场、加工企业设施用地。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合理规划,积极落实牛养殖和屠宰加工、交易市场所需土地,为牛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在符合环保要求和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条件下,可鼓励农民利用农村废旧住宅院落适度养殖肉牛。
四、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14. 扶持引导组建产业联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甘牛产业联盟”,吸纳饲草企业、规模牛场、合作社、养牛户、屠宰加工型企业入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润反哺、互利共赢、抵御风险、组团发展,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发展规模化、组织化、效益化程度。市上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每年择优确定1-2个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牛产业联盟给予重点扶持。
15. 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推广“国有企业投资+龙头企业运营”等模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奖励措施,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盘活、有效利用空置牛场,增加养牛数量、扩大养殖规模。市上对牛产业龙头企业按照加工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养殖规模、出栏数量、带动能力,对专业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规范化运营水平和经营效益,每年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对前5名进行奖励。对主打“甘牛”品牌、有终端产品并在国内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设立直销点、营销窗口,销售“甘牛”冷鲜肉、冷冻肉及深加工产品的龙头企业和主推“甘牛”系列美食的餐饮企业,按照品牌价值和营销业绩予以奖补。
16. 加大牛产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轻资产招商”模式,引进牛产业龙头企业在严格兑现市县区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并吸引实力雄厚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落户张掖。
17. 全力推进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对肉(奶)牛电子身份、饲养防疫、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运营销售、筹资融资等多方面、全过程精准化管理,实现“互联网+畜牧业”,推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8. 切实加强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支持市县区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提高疫病诊断检测整体水平。加强动物检疫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保障经费,确保从养殖到屠宰环节免疫、消毒、隔离、检疫、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统一、规范、到位。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9. 市上对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各县区制定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对牛产业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以及乡镇牛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