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办公室日期:2024-03-21
近年来,张掖市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好“组合拳”,让养娃带娃变简单、生与不生不再难。
立足于“高”,完善政策“推”。认真研究部署人口发展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扛牢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市县区先后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出台生育津贴、育儿补贴、购房补贴、延长生育假期、托育机构建设补贴、保教费补贴等生育支持措施,2023年累计发放生育津贴240人70.8万元、育儿补贴174人100.5万元、购房补助12户48万元。
立足于“准”,强化措施“促”。争取省级财政统筹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资金234万元,出台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和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托位建设,全市累计建成托育机构54家,提供托位3123个,每千人口托位数2.79个,创建“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4家。以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为重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每年为新增特扶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资金,其中死亡家庭每户2万元,伤残家庭每户1万元,每年为特殊家庭代缴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2023年兑现各类扶助资金2076万元,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3户15.6万元,发放失独一次性补助44户82万元,申请住院护理补贴93人13.35万元。
立足于“实”,优化服务“助”。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方位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创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联合各部门针对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电气优惠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主动作为,推动支持政策落地实施。着力做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管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和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2023年,全市婚检率76.52%,产前筛查率93.47%,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37%,出生缺陷防治项目高效实施,防治水平逐步提升,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市卫健委 顾学会 王治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