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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未开发区域组织开展探险、徒步旅游等活动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6-04-29

关于禁止在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未开发区域组织开展探险、徒步旅游等活动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探险徒步爱好者、旅游经营主体及各界群众:

近年来,随着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持续凸显,保护区凭借独特的内陆河流湿地景观、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成为广大游客观鸟休憩、休闲漫步的优选之地,也吸引了众多探险徒步爱好者的关注。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保护西北典型内陆河流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以黑鹳为代表的湿地珍禽及鸟类迁徙重要通道和栖息地等核心资源,生态系统脆弱且敏感。其中,保护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湿地滩涂、河道周边、芦苇沼泽、戈壁过渡带等,凭借原生态的自然风貌,吸引了部分探险徒步爱好者前往。然而,上述未开发区域普遍存在地形复杂、水文条件多变、气象不稳定、基础设施匮乏、服务配套缺失、通信信号覆盖不全、应急救援难度极大等问题,且属于生态保护核心区域,擅自进入开展活动不仅存在迷路失联、溺水、陷入沼泽、野生动物侵袭等安全风险,还极易破坏湿地植被、惊扰候鸟栖息、污染湿地水体,对脆弱的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部分区域还存在防火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守护黑河湿地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未开发区域活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相关活动

本次管控的未开放未开发区域涵盖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境所有未正式对外开放、未完成旅游开发的区域。具体为: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境内沼泽湿地核心管护区,河道周边未整治区域,内陆滩涂未开发区域,戈壁与湿地过渡带,以及其他未开放未开发的湿地附属区域、生态修复区域等。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入上述区域开展旅游、探险、宿营、徒步、野炊、游泳、垂钓、露营、取景拍照、穿越、放生等可能影响湿地生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给违规进入人员提供向导、交通、装备、食宿等相关服务,严禁私自拆除、破坏湿地界碑、界桩、围栏等管护设施。

二、压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文旅企业、民宿、车队、摄影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生态保护责任,严禁组织团队或诱导、变相引导、默许游客前往保护区未开放未开发区域,不得发布涉及上述区域的虚假宣传信息、“野生徒步路线”“湿地探险攻略”等内容;应主动向服务对象全面告知保护区未开放区域的安全隐患和生态保护要求,对有违规进入意向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劝离工作。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联合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规组织活动、违规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主体信息将依法纳入信用惩戒名单,强化行业监管效能。

三、明确法律责任,强化风险意识

广大游客、徒步爱好者、摄影爱好者等应自觉遵守安全警示规定和生态保护要求,主动选择保护区正式开放的游览区域和合规路线,自觉抵制违规探险、擅自穿越等行为,严禁以“探险”“挑战”“原生态体验”等名义从事危害自身安全和湿地生态的冒险行为。因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违规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导致被困需救援的,产生的搜救、医疗、交通等所有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因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造成湿地植被破坏、水体污染、候鸟惊扰等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自然保护区界线标志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监督举报与应急救援

请广大游客朋友、探险徒步爱好者、旅游经营主体及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守护湿地,共同维护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和游览秩序。鼓励广大群众对违规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破坏湿地生态、违规组织相关活动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渠道如下: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936-8222181

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936-8862280

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936-5678881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936-662363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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