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林草局日期:2021-09-06
山丹县新开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养殖小区一期项目使用草原的申请材料和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山丹县新开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小区占用草原预审意见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你公司相关材料并实地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养殖小区一期项目使用位于山丹县位奇镇新开村国有未承包草原9.57公顷,合143.6 亩,用于设施畜牧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你公司使用草原期间,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草原权属和扩大使用草原规模,严禁破坏周边植被,严防草原火灾,确保草原资源安全;使用期满后要及时恢复草原植被。
三、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该项目使用草原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