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项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全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现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甘州区长安府第住宅小区日常服务落实不到位、服务质效较差被列入甘州区物业服务项目“黑榜”
案件情况:张掖市志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服务甘州区长安府第住宅小区期间,存在通过限充水电费等方式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信访投诉量较多。同时在公共区域管理中未履行安全隐患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对职能部门交办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
处理结果:经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综合评定,甘州区住建局根据《关于实施<甘州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和“准入”“退出”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该服务项目被列入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黑榜”,并给予降星降费处理。
案例二:临泽县盛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挪用物业服务用房被处罚
案件情况:临泽县盛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临泽县瑞泽苑小区期间,将小区配套的物业服务用房挪作他用。现物业服务用房面积37平方米,低于《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规划、设计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3‰的比例确定物业管理用房。但最低不能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理结果:临泽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高台县碧水绿洲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开发商侵占挪用
案件情况:高台县碧水绿洲住宅小区由酒泉泉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在销售过程中违规代收截留42户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86167.2 元。该企业未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将代收维修资金及时、足额缴入高台县住建局指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私自留存占用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害业主资金安全权益。
处理结果:高台县住建局收集固定证据,按规定将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立案核查,约谈酒泉泉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告知其违法事实。目前,该负责人充分认识问题严重性,涉案资金现已全额缴存至高台县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案例四:山丹县卓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职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案件情况:山丹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住宅小区由山丹县卓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9月16日,山丹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楼道环境卫生脏乱差,楼道内随意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同时暴露出卓旭物业公司未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巡查排查流于形式,台账资料管理、环境卫生治理、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存在明显短板。
处理结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山丹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达现场督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山丹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该小区列入重点督办对象,督促企业深刻认清主体责任,全面压实日常物业管理责任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反弹。
案例五:民乐县丽景雅苑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开发商侵占挪用
案件情况:民乐县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至2016年在民乐县丽景雅苑小区开发建设及售后管理过程中,违规代收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15890.2元。该企业未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将代收维修资金及时、足额缴存到住建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长期私自留存、占用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害业主权益。
处理结果:民乐县住建局对该企业开展约谈警示,责令限期将代收未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缴存至官方专用监管账户。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民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案例六:肃南县东柳沟裕固风情街1#住宅楼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处罚
案件情况: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柳沟裕固风情街一号住宅楼由甘肃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肃南分公司负责管理。2026年8月3日,肃南县住建局、肃南县消防救援局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检查发现,该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并参照《甘肃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肃南县消防救援局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肃南县住建局将该小区列入重点督办对象,督促管理单位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资格要求,配齐符合条件的值班操作人员,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部分企业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服务承诺履行应到位尽到位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各县区住建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关键期,坚定打好物业专项整治攻坚战的信心决心。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核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见到实效。全市各物业服务、开发企业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好专项整治工作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确保整治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