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长治久安,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业突出乱象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充当“保护伞”等相关问题线索:
1.建筑市场领域。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强揽工程,采取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垄断建筑材料供应,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线索。
2.物业服务领域。物业服务企业勾结社会人员强行指定装修或维修服务、侵占业主利益,暴力阻挠物业项目交接、干扰业主委员会做出的相关决定,虚报冒领,骗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房地产市场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捆绑销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哄抬房价、胁迫购房;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恶意炒作、诱导交易、欺诈恐吓、强制交易、垄断经营、暴力驱租、恶意牟利等手段侵害群众购房租房合法权益等线索。
4.市政公用领域。在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事业运营中,强装强拆、强买强卖、控制市场、强迫收取“保护费”等线索。
5.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其他各类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936-8222072
举报邮箱:zysjsjshce@126.com
举报信箱: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8号
邮编编码:7340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电话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