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4-21
各县区住建局,甘州区城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结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关于印发增加及修订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张市建〔2023〕349号)同时废止。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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